澄清安胜水电站规划调整中的疑虑
(Baonghean.vn)—— 祥阳县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向县委书记提交的民意汇总中,明确表达了对水电项目勘测建设问题的关注。据悉,自2015年11月4日起,省委常务委员会已就该省水电站建设政策提出意见,并已发出第11-TB/TU号通知。
人们的感受
文章《调整项目规划安胜水电站:倾听人民的愿望!”在2020年10月29日的报纸上发表后,我们继续收到相关信息和文件。即祥阳县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9日发出的第62/TT-MTTQ-BTT号通知,其中公布了在2020年县党委、县政府领导与书记、村长、村人民阵线工作委员会主席直接对话会议上向县委书记提交的人民意见汇总结果。
第62/TT-MTTQ-BTT号通知包含5个主要问题。关于水电领域,问题是:“民众(尤其是安胜乡和柳建乡的民众)感到担忧,仍然不确定主管部门是否会继续允许相关单位在该地区进行勘探和勘测,建设中小型水电项目。” 问题结构如下:“作为党委书记,请问如果主管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允许在该地区建设水电项目,您有何意见?您是否同意建设水电项目?请向民众明确您的意见。班韦、溪波、班昂、南农等水电项目的后果……尚未完全解决。因此,书记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如何发挥领导作用并采取哪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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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祥阳县委对目前祥阳县人民关心的问题,以及希望县委领导予以回应的问题,态度非常明确。具体而言,2016年10月28日,祥阳县委发布了题为《向全省报告祥阳县水电项目实施情况:存在的不足、障碍和一些建议》的第148号报告,并呈交给省委常委会和省人民委员会。
为了让省党常委会、省人民委员会了解实际情况,祥阳县委在148-BC/HU号文件中汇报了已完成并投入运行的水电项目数量(班韦水电站、溪波水电站、南农水电站),正在建设中的水电项目数量(班昂水电站、雄昆水电站),已开工但尚未开工的水电项目数量(雄昆水电站、安升乡),以及计划中的水电项目数量(雄昆水电站、六建乡蓬村)。
同时,详细统计了水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压和障碍,包括水电项目补偿、拆迁工作进展缓慢;一些资金、补偿政策、拆迁安置支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或者落实不充分、不及时;水电项目移民安置点勘测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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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胜水电站的规划建设地点位于Ngon村尾、Xop Khau村首;Nguyen溪位于Ngon村尾;A户人家的房子位于Nguyen溪附近。图片来源:PV |
水电项目建设带来的后果也一一列举。例如,项目影响的县和乡镇的整个政治体系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动员移民,解决相关的积压和问题,从而严重影响到该地区经济社会任务的实施、消除饥饿、减少贫困、安全和国防安全;项目淹没了5000多公顷的居民用地和农田(目前全县仅剩约900公顷的平地和稻田),严重影响了生产和人民生活;由于地势险峻,山体滑坡风险高,尤其是在暴雨和洪水期间,安置居民和建设洪水位以上居民区的基础设施面临诸多困难;投资者、相关层级和部门只注重水电项目土地补偿收回工作,没有重视对就业培训和支持人们转行,人民生活遇到诸多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祥阳县委常委会建议省委常委会“对祥阳县尚未实施(或已开工但尚未建设)的水电项目,采取不增列规划、不列入规划、不予批准实施的政策”;要求省人民委员会“督促、指导投资者全面及时地落实水电项目受影响群众的补偿、拆迁和安置政策;补充计划,支持民生,为项目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通知编号11-TB/TU仍然有效!
在研究安胜水电站规划勘察调整过程中,我们向省委常委、省委常委会负责人询问了省委对水电发展的看法。他向我们介绍了省委常委会第11-TB/TU号通知。他表示:“五年前,省委常委会在第11-TB/TU号通知中就水电领域提出了意见。如果您问的是意见,那就是我省的意见。这个通知收录在乂安省委第18届文件中,您可以查阅……”
2015年11月4日发布的第11号-TB/TU号通知,是省委常委会关于我省水电站建设政策意见的通知。第11号-TB/TU号通知全文如下:
“为确保全省农业、林业发展,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受水电系统的负面影响,2015年10月27日省委常委会就全省水电建设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 不再继续在省内研究、考察设立水电项目(包括已规划的项目)。省人民委员会审查后,报省委常委会,报请政府、工贸部建议,将无投资者的水电项目从规划中剔除。
- 对于已有投资者立项并正在实施的项目,继续按计划实施,但需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 通知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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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上,水电领域成为备受关注的重大议题之一,会议进行了多次讨论、分析和澄清。在媒体报道会议内容后,值得关注的是题为《部长陈俊英:水电项目不得占用哪怕一平方米的天然林地》(VOV网络版,2020年11月1日)的文章。
在本文中,针对“工贸部将如何落实中小型水电项目以及仍然占用大量土地、需要占用土地和林地的发电项目?”的问题,工贸部长陈俊英回答道:“水电、中小型水电仍然是服务国家发展的宝贵资源。但如果我们在不严格控制和限制对环境影响的情况下使用这些项目,无疑将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巨大风险,更不用说在气候变化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天气异常和极端事件的影响了。因此,在电力总体规划8(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总体规划,2045年愿景——光伏)中,我们当然也会进行更新,并明确规定,无论规模大小,任何水电项目,如果仅占用1平方米的天然林地,也将被排除在外,永远不允许实施。此外,评估项目环境影响时的要求也应明确。”一般能源项目,水力发电特别是将进行升级和组织,以便进行更严密和系统的控制。
此前,2020年10月24日,多家媒体刊登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陈红河在国会期间发表的声明,称水电总是有两面性的,而该部的观点是“不惜一切代价鼓励发展小水电”。由此可见,省委常委会2015年第11-TB/TU号通知至今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