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校前和校内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力和责任
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二十一届会议上,义安省卫生厅厅长在回答提问时表示,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通过对97所学校食堂的检查,在6个单位发现了违规行为并进行了处理。

就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走私不明来源货物运输和贸易违法行为的预防、控制和处理、义安省市场的规划、模式改造、投资、建设、经营、开发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问答;除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答复外,根据党的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同志的要求,义安省卫生厅厅长阮氏红花回答了问题,阐明了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权限和责任。

义安省卫生厅厅长表示:在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中,分为三个部门:卫生部、农业农村发展部和工贸部。在33个管理类别中,卫生部负责管理6个类别。
国家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和政府第15号法令,其中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法》的若干条款;义安省有2021年5月20日第11号决定,该决定涉及国家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分配、权力下放和协调。

因此,学校门口和医院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分配和下放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下放至区级人民委员会。
义安省卫生厅厅长还通报说:目前,全省共有1000多个集体食堂和寄宿食堂,分布在工厂、工业园区、学校和医院,为大量工人、学生、员工、病人和病人家属提供服务;其中,600多个学校集体食堂由区级人民委员会管理。

关于卫生部门的职责,根据其在指定范围内的管理职能,并作为省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卫生部门每年都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的计划;在人口众多、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地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行动月启动仪式,并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人民的意识和责任感。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11号决定,省级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定期加强,并在区、乡级层面设立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按照权力下放原则开展指导工作。
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培训、检查和监督活动由各级指导委员会负责,包括对国家管理部门的检查以及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保障的检查。
关于学校食堂,2023年,卫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检查了60所学校食堂,其中3所被发现违规,并处以1600万越南盾的罚款。2024年上半年,又检查了37所学校食堂,发现3所违规,并处以1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与此同时,卫生部门还定期监督地区级集体食堂的国家管理工作,包括直接向学校食堂抽取样本;在集体食堂建立200个食品安全控制模型。

关于食物中毒管理,自2023年至今,得益于良好的宣传工作以及检查和监督,全省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较少。2023年,仅发生1起食物中毒事件,涉及顺山幼儿园(都良县)食堂,76名儿童感染;2024年,仅发生1起食物中毒事件,涉及MLB Tenergy有限公司(安城县)集体食堂,72人感染。
一旦发现中毒病例,卫生部门会与其他部门和地方当局协调,迅速部署措施,以确保学生和工人的健康安全。
需要重点关注的3类问题
然而,卫生厅厅长阮氏红花也承认,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方面,卫生部门仍认为有很多问题需要更多关注和努力。
未来一段时间,作为省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卫生部门将继续按照计划和指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普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预防食物中毒,内容涵盖食品卫生、个人卫生、食品选择、保存、加工和使用安全等方面。
进一步加强按照管理层级对集体食堂进行检查、监督和后续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加强群众组织对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的监督活动。
为更好地保障民众食品安全,义安省卫生厅厅长建议继续加强各部门和各层级的作用和责任,提高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至关重要。除卫生部门的责任外,还应特别重视对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和安全保藏过程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