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数万亿,领导的责任在哪里?
政府报告显示,预算使用、公共资产、规划质量、投资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很大浪费。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已密切指导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在6月15日下午刚刚结束的国会常务委员会第49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在向政府提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报告时,也指出了诸多不足和局限性。
“这不是一个小浪费”
首先,在国家预算的管理和使用中,仍然缺乏严格遵守法律和财经纪律的现象。违反法律规定、标准、规范和制度,造成国家预算的浪费;各机关、组织和单位仍然不按标准、规范和制度,将国家预算资金用于错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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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财政部门负责人也指出,一些地方公共资产使用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完成既定的投资目标;不按规定租赁、出资设立合资、联营体的情况还没有杜绝。
另一个长期困扰公众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公共投资管理法规执行不力。政府表示,投资决策审批与投资效率不挂钩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造成大量浪费。特别是,大多数地方仍然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质量低下的问题;公共投资效率低下造成资金浪费。
在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中,违法乱纪、土地浪费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的审计报告也指出了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阮德海主席表示,通过监督,可以确认预算支出仍存在缺乏严格财务纪律、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情况。
在机关单位经常性预算的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滥用预算,超出规定规范、标准和制度”的情况。该委员会提到的数字是,2015年,国库系统发现3.2万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制度的支出,并拒绝支付大量不符合规定支出条件的支出,金额达数百亿越南盾。
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浪费和损失现象依然严重,且解决缓慢。国家预算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几乎存在于投资过程的各个环节,且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国家预算的损失和浪费。”
万亿美元项目“搁置”,责任何在?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报告提到,一些部门、部门和地方在抓紧抓实抓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方面还不够坚定。
这可以理解,但当“许多机构和组织”做出粗略的评估,既没有具体的数据,也没有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以及各专业管理领域内的具体节支数据和浪费案例时,我们不得不感到担忧。因为报告不清晰,自然难以追究责任,尤其是负责人的责任。
不过,国会副主席汪柱禄表示,报告中需要明确指出浪费问题,避免笼统地说是几个地方或几个地方的问题,导致责任不明确。
国会主管机关的监察报告根据选民和舆论的反映,坦率地指出了一批浪费、无效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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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吉灵—河东高铁的建设进度远慢于原定目标,建设成本高于预算,造成资金和国家资产的浪费;河内博物馆投入运营近5年,效益却十分低下;耗资超过8万亿越南盾的太原钢铁厂二期扩建项目,实施近10年后仍被“搁置”……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在提到宁平化肥厂、廷武纤维厂、乙醇生物燃料厂等一批存在浪费迹象的项目后,还建议列出并要求报告这些项目的情况,“在官员的提拔和任命过程中,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被调到哪里去了?他们在做什么?”
针对上述情况,财政预算委员会建议“要明确具体地向国会报告做得好的组织和个人,以及犯有违法行为、造成损失和浪费的组织和个人,以便及时表彰和奖励,并严厉处理违反《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法》的案件,特别是首长的责任”。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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