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柬埔寨向越南贩运合成毒品被判处终身监禁
阮氏清水(1974年出生,现住胡志明市旧邑县)看到“白色死亡”生意利润丰厚,便从柬埔寨向越南组建了合成毒品贩运团伙,并拉拢丈夫等多人参与。阮氏清水及其同伙被判处重刑。
被告人正在听取宣判。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阮氏清水(Nguyen Thi Thanh Thuy)自2010年8月起开始从夫妇俩(居住在柬埔寨,背景和地址不明)手中购买毒品。这些毒品通过陆路从柬埔寨运往越南,再由阮氏清水送至越南,或阮氏清水直接前往柬埔寨接收。阮氏清水随后将毒品转卖给杜玉秋(Do Ngoc Thu,1961年出生,居住在第四郡)、涂海南(Tu Hai Nam,1974年出生,居住在平政郡)等人,以牟利。
协助Thuy运输和运送毒品的有Ngo Minh Liem(Thuy的丈夫,1966年出生,居住在胡志明市旧邑郡)、Nguyen Hac Long(1977年出生)和Nguyen Thi Tuyet(1974年出生)。为了方便贩毒,Thuy和她的丈夫将Long和Tuyet留在自己家中。2010年12月23日晚,Tuyet在向一名“顾客”运送毒品时被胡志明市警方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发现。
根据雪儿的证词,侦查机关紧急逮捕了该团伙其余成员,并搜查了他们的住所。截至目前,该团伙共交易了1500克合成毒品。此外,南某还因在其家中查获的99.9284克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被追究刑事责任,南某称这些毒品由他人保管。
11月7日至9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被告人的行为特别严重且具有社会危害性,合议庭对被告人分别判处了严厉的刑罚:被告人Thuy被判处终身监禁,Liem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Long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Tuyet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非法贩卖毒品”。被告人Thu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被告人Nam因“非法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两项罪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根据SGG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