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强奸罪潜逃8年后被判刑
(Baonghean.vn)-Nam坐着敲蜗牛喂鹅的时候,看到Q带着蜗牛来卖。Nam的兽性本能被激发,他用手控制Q,强迫她与他发生性关系。
3月23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邓淮南(1971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金莲乡洪山1村)涉嫌“强奸儿童”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上诉审理。
起诉书称,2006年11月7日下午4点左右,陈氏Q(生于1992年,与南居住同一地区)来到南的摊位出售福寿螺。陈氏Q将福寿螺带到井后,碰见邓怀南正坐在那里掰福寿螺喂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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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怀南在法庭上 |
看到Q.,Nam的兽性本能被激发了。他站起身,抱住Q.,把她推到厨房墙上,然后捂住她的嘴,强迫她发生性关系。在满足了兽性本能之后,Nam让Q.回家,并告诉她不要告诉她妈妈。
一天后,Q. 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受害者的母亲对这种恶劣行为感到愤怒,于是向警方报案。
至于邓淮南,作案后逃离了该地区。2014年9月30日,他被警方通缉并逮捕。
一审中,邓淮南因“强奸幼童罪”被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上诉时,邓淮南坚称其行为系自愿,并非起诉书中所述的强迫行为,并请求减轻处罚。然而,在合议庭出示证据后,邓淮南最终认罪。事发时,Q年仅14岁8个月零6天。
经审查案件细节后,合议庭维持对邓淮南 8 年 6 个月监禁的判决。
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