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享有6个月的产假。

December 15, 2011 15:28

12月15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审议了两项被认为对各界影响深远的法律草案:《劳动法》修改和补充草案、《价格法》草案。

加班时间没有上限

为回应众多国会代表的意见,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对《劳动法》草案提出了多项重要修改和补充建议。关于加班时间,建议保留现行《劳动法》的规定,不再像提交国会的草案那样“放宽上限”。企业组织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年不得超过200小时,但特殊情况每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

关于女工产假,社会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提供更多灵活性,将产假最低期限设定为4个月,最长期限为6个月。在此基础上,女工有权在4个月至6个月之间选择并决定最长产假期限,同时仍可享受6个月的全额产假福利。



女工将享有6个月的产假。插图:Cao Thang

值得注意的是,为适应当前形势,工作日夜间加班工资、周休日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带薪休假加班工资均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增加20%,分别相当于正常工作工资的200%、250%和350%。

为满足劳动力市场的灵活需求,最低小时工资将在月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定,该月最低工资包含雇主每月必须支付给雇员的所有费用(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休假工资、假日工资等)。该原则将在单独的最低工资法中详细规定。

对于退休年龄,社会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应维持原有规定(男60岁、女55岁),但对于从事繁重危险作业的工人、山区、边境和海岛地区的工人、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的工人以及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需要补充原有的规定和标准。

国会常务委员会高度赞同法典草案审查机关的报告。

仍对价格稳定性感到疑惑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国会价格法常务委员会会议时表示,在7组重要议题中,起草机关和审议机关(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已就5组议题达成一致。尚需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征求意见的两组议题分别是关于稳定物价和国家定价商品及服务清单的议题。

就此问题,经济委员会主席阮文饶强调,有必要审查并比较法律草案条款与国际承诺,以确保经济的市场性质。此外,还需仔细考虑受价格稳定或国家定价约束的商品和服务清单,以免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针对经济委员会主席的担忧,财政部部长王廷惠表示,价格法草案得到了美国商会、欧洲商会等越南外商界代表的密切关注。然而,通过与财政部的合作,他们并未对价格稳定或定价做出反应,而只是强调法律的透明度。

“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排除国家管理。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因国家管理而被剥夺了合法权益,企业将获得补偿,例如从价格稳定基金中扣除。”王廷惠先生肯定地表示,并表示将在法律中增加这项补偿原则,为企业界创造安心。

王廷惠部长重点分析的另一个问题是价格稳定基金的资金来源。他表示:“我们认为,除非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等紧急情况,否则预算不应该用于稳定价格。初步总结近期的价格稳定活动,发现这些活动只解决了表面问题,实际受益最大的是分销商,而不是消费者。” 据王廷惠部长介绍,近期,石油企业已自愿向价格稳定基金缴纳了款项。

关于国家定价商品清单中的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张氏梅建议删除香烟,并增加教育服务(除清单中已有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外)。张氏梅女士进一步澄清道:“国家应该只对公共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以及公立学校的学费进行定价。”

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要求明确“必要情况”的概念,以避免滥用。国会副主席吴楚留(Wong Chu Luu)在提出这一问题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们不应该制定一项公开的规定,由国家决定每个时期需要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类型,而应该立即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些商品和服务类型。”


根据SGGP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女职工享有6个月的产假。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