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工作的越南工人有权保留自己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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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办理出国工作手续。(图片:越通社) |
据马来西亚劳工、荣军与社会部海外劳务管理局最新消息,为给在马来西亚工作的越南工人创造便利条件,特别是在获得技术性工作和稳定收入方面,8月8日,越南与马来西亚重新签署了关于劳务招募与就业的谅解备忘录。
该谅解备忘录是两国在劳工领域开展总体合作的基础,旨在促进未来向马来西亚派遣越南工人。谅解备忘录共13条,规定了合作方式和原则、劳动合同、劳务招聘条件、劳务雇佣期限、双方责任、争议解决等。
重要变化是,备忘录附有三份附录,分别为劳动合同范本、雇主、马来西亚经纪公司、雇员和越南企业的责任规定,以及规定两国政府代表监督备忘录执行情况的职权范围的附录。
特别是,示范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人有权保管护照和个人证件,这是更好地保障在马工作的越南工人权益和合法利益的重要依据。
签署该谅解备忘录后,越南将获准派遣工人前往马来西亚工作,并有权就两国在劳工和就业问题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交换信息。此外,越南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非法越境、人口贩运和非法招募外国工人。
越南自2002年开始向马来西亚派遣劳工。2003年,越南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了《关于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迄今为止,越南已向马来西亚劳务市场派遣了超过22万名劳工,为缓解该国每年的就业压力、消除农村、偏远地区劳工的饥饿和贫困做出了贡献。
然而,近年来赴马来西亚务工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原因是越南开辟了多个新的劳动力市场,该市场对工人工资收入的吸引力已不复当年,对外籍工人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仍然有限,导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与工人有关的事件。
据Vietnamplus.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