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7个巡视组 严厉打击严重腐败案件
巡察组的重点工作是检查督导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侦查审判工作,特别是重大复杂、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刚刚印发了第16号方案,对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的立案审查、起诉、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进行了巡视监督。
按照方案,此次督查将重点关注党委和党组织对查处腐败案件的领导指导情况,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追缴赃款的执行情况。
各机关在侦查、调查、起诉和审判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方面的配合情况;对省委内务委员会处理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是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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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图片:越通社。 |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将成立7个检查监督组,由7名委员担任组长,对太原省、北宁省、富寿省、山罗省、谅山省、广南省、广义省、富安省、西宁省、前江省、隆安省、平福省、后江省、槟椥省等省委进行检查。
受理的腐败和经济犯罪案件,时间跨度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以及201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腐败苗头但目前仍陷于停滞、尚未彻底解决的案件。
按照计划,各省级党委将于2016年8月15日前向中央内务委员会报告自查监督结果,各省级党委自查监督组将于8月20日至10月20日向指导委员会(经中央内务委员会)报告自查监督结果。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通过巡视,对侦查和处置腐败案件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重点巡视和监督案件的侦查、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特别是社会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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