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每栋公寓楼安装邮箱
信息通信部刚刚发布了第30/2017/TT-BTTTT号通函,规范城市地区、集中居住区公共邮箱以及公寓楼和办公楼集中邮箱的安装。
通知明确,新建公寓楼、办公楼,投资主体应当负责安排位置,设置集中信箱,方便邮政企业投递信函、报刊,以及公寓楼、办公楼内单位和个人接收信函、报刊。
已投入使用但未设置集中邮箱的公寓楼、办公楼,由公寓楼、办公楼管理委员会或者管理运营单位负责安排地点,组织公寓楼、办公楼内的单位和个人设置集中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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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办公楼的投资人、管理委员会或者管理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确定公寓楼、办公楼集中邮箱的设置数量、位置,并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进行集中邮箱的管理和使用。
关于城镇区域和居民集中区公共信箱的设置,《通知》规定,提供公共邮政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据国家《公共邮政服务质量技术规范》和《报刊发行活动公共服务技术规范》,确定需要设置公共信箱的城镇区域和居民集中区,并要求城镇区域和居民集中区的投资者、管理单位为企业安排公共信箱设置位置。
城镇区域及居民点集中区域的投资方和管理单位根据公共邮政服务提供者的要求,负责安排公共邮箱的设置位置。公共邮箱的设置位置应当位于醒目、方便取用的位置,方便居民进行基本投递和公共邮政服务提供者日常收件活动。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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