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委员会审查宪法实施法律草案

April 12, 2014 17:11

越南政府总理刚刚签署了第508/QD-TTg号决定,决定成立咨询委员会,负责评估直接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法律和法令草案。

因此,司法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两名副主席分别为司法部副部长(常任副主席)和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委员会成员由以下部门和机构的领导代表组成:公安部、外交部、内政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业贸易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教育培训部、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部、科学技术部以及越南社会科学院。

邀请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办公厅、中央宣传部、中央内务部、国会办公厅、国家主席办公厅、越南律师协会中央委员会、越南律师联合会、越南工商会(VCCI)等领导的代表;以及若干专家、科学家担任理事会成员。

该委员会的任务是:为政府和总理提供咨询和协助,审查政府提交的直接执行宪法的法律和法令起草工作的目标、要求、指导观点和基本方向,并提出意见,确保其与宪法的内容和精神相一致;在政府对法律和法令草案提出意见的过程中,对政府未提交的法律和法令草案提出意见。

该委员会还负责对直接实施宪法的法律和法令草案提出建议并进行审查。

司法部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理事会的活动,保证理事会的工作条件。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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