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造成交通混乱的车辆安装喇叭如何处理?
居住在安城县的阮文和先生询问:对于安装喇叭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如何处理?
T回答:
据公安部介绍: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九条规定了“禁止行为”,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在机动车、专用摩托车上安装、使用音响、灯光设备,造成混乱、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因此,严禁驾驶员在车内安装扬声器(音响设备)并利用其制造混乱、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此外,2024年12月26日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32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相关规定的机动车车主进行处罚和扣除驾驶证分数”,其中第7项k点规定“在车辆上安装、使用音响、照明设备,造成道路交通安全混乱和破坏”对个人处以400万越南盾至600万越南盾罚款,对拥有汽车(包括挂车和半挂车)、四轮机动乘用车、四轮机动货车、专用摩托车和类似于汽车的车辆的组织处以800万越南盾至1200万越南盾罚款。
此外,第三十二条第十九款h点明确规定:“实施本条第三款c点、第七款k点所列行为的,导致车辆安装的音响、照明设备被拆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中断的。”
因此,对于个人或组织在汽车上安装、使用扬声器,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将强制拆除安装在汽车上的、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的扬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