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9月3日下午,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召开《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草案(修正案)》征求意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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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补充《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会议结束后,国会常务委员会指示各主持机关和相关机构抓紧研究并召开多次会议,广泛听取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为法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提供更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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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民愿望和监督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报告,综合考虑内容、政策和预计删除、修改和补充的条款数量,同意扩大修改范围,进行全面修改,并命名为《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草案(修正案)》。
此后,该法草案已送交政府、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地方征求意见。截至目前,经受阅和修改,该法草案共5章44条,比现行《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减少47条。其中,删除55条,沿用和修改现行法36条,新增8条,并提出了一些关于国会和人民议会职权和监督活动的重要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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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省,《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修正案)草案也已部署,近期已向多个相关机关和单位征集了书面意见。
会上,省国会代表团、第十五届国会代表、省人民议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代表等继续就法律草案发表意见。有的意见建议,法律草案受理、修改过程中应认真、全面地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要求;同时,应研究、修订国会历次会议通过的新政策、新规定,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有的意见建议研究、修改现行法律第二条第一款中“监督”的概念,以更明确地界定国会、人民议会等机关的性质、目的和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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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意见还建议补充规定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议会两会闭会期间审查报告的活动,及时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保两会闭会期间工作不中断……建议补充规定,提高监测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议在大众媒体上公布监测方案、计划、监测结果报告、决议和监测结论;有的意见表示,应规范新闻机构反映监测结论和建议落实情况和结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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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委员、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对与会代表就《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意见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本次会议结束后,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将汇总各代表的意见,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