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儿童法草案征求意见
(Baonghean.vn)——为准备于3月21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于3月7日下午举行会议,听取对《儿童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圣同志主持会议。
儿童法(修正案)草案共7章107条,规定了儿童(未满18周岁)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儿童权利落实的原则和措施;机关、组织、家庭和个人在落实儿童权利和义务中的责任。
会议上,与会代表基本同意修改《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制定一部名为《儿童法》的新法律;并认同该法律草案的内容。但对于儿童为未满18周岁和未满16周岁的人这一规定,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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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范文新同志主持会议。 |
关于代表儿童声音和愿望的机构,以及根据儿童的意见和愿望监督儿童权利落实情况的职能,代表们认为应该赋予青年联盟。同时,这不应仅限于代表儿童的中央青年联盟,还应涵盖各级青年联盟组织,因为各级管辖的问题很多。如果只在中央一级进行监管,那么所有提交给中央青年联盟的建议都将导致工作负担过重和效率低下。
关于禁止行为,有必要增加禁止基于家庭背景和亲属歧视儿童的规定。此外,也有人担心,现实中许多地方并没有提供儿童保护服务的机构。如果将此规定纳入法律,执法将会面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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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长阮氏贵英女士对草案中的一些文字进行了评论,以确保其准确性和严格性。 |
此外,代表们还重点分析讨论了儿童法草案中一些表述不准确、没有完全表达含义的词语,例如“剥削儿童”、“虐待儿童”、“对儿童的暴力”、“特殊情况下的儿童”……
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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