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补充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征求意见
(Baonghean.vn)-落实国会2013年立法计划,5月9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听取对《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草案的意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范文新同志主持会议。省人民议会、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本地区各部门、行业、大专院校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增值税法》(修正案)和《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6月3日由国会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2007年《增值税法》和2003年《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在实施过程中,该法已深入人心,影响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诸多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环境,确保了公平、平等的竞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增值税法的一些条款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其中,政府已向国会提交了增值税法的7项修正案,主要内容包括:非应税主体;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登记起征点和计税方法;增值税抵扣;增值税退税;减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法预计将修改和补充现行法律的12/20条、11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费用等。
会议讨论中,大多数代表同意政府提出的修改草案,同时提出许多建议,例如:应有付款凭证,购买货物和服务不应使用现金,但根据增值税法每次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低于2000万越南盾的情况除外;不应使用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因为实际上这在目前的信贷活动中毫无意义;合作社和企业在特别困难地区购买手工艺品应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公社和坊人民信用基金的税率;鼓励利用废料和碎屑制造产品等。
所有上述意见将由省国会代表团汇总并提交给将于5月20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我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