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南丹县是否符合先进新农村标准进行咨询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收到当地民众对南丹县有资格提出考虑和认可2024年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的意见。

10月28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9424/UBND-NN号通知,宣布南丹县有资格提出并考虑认定2024年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的县,并听取全省人民的意见。据此,2024年10月3日,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对南丹县先进新农村建设成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组的评估结果,建议考虑并认可南丹县2024年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并已基本达到政府总理2022年3月8日第320/QĐ-TTg号决定的要求。

省人民委员会宣布:南丹县有资格在2024年提出并被认定为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并收到全省人民对南丹县有资格在2024年提出并被认定为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的评论。
参与意见征求形式:以书面形式、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提出意见,地址:义安省荣市长氏区王石茂街4号;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保护]欲了解详情,请联系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副主任阮文恒先生,电话号码:0903.443.599。
征求意见期限为15天(自公布之日起)。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收集全省人民的意见,完成《关于审查宜安省南坛县2024年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审批表彰申请的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