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宣誓仪式咨询

July 7, 2016 17:11

7月7日上午,文化体育观光部总部举行国会选举高级领导干部就职宣誓仪式征求意见会议。

副部长黄永艾主持会议并表示,国会主席已指示文化体育旅游部牵头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国会选举产生的国家职务的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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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及文化体育观光部代表对就职宣誓仪式发表意见(图片来源:文化体育观光部信息门户网站)

宪法第70条和国会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选后必须宣誓效忠祖国、人民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家主席陈大光、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在国会宣誓。

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7月20日至29日),上述四位官员将进行新一届国会选举后的宣誓。

今天上午的会议上,文化体育观光部基层文化司提出了宣誓仪式的内容,例如:宣誓仪式的执行岗位;地点;时间;勋章、参加仪式的代表;宣誓人的服装;程序;宣誓仪式;礼仪音乐;宣誓仪式主持人……

各机关代表对就职典礼提出了许多意见。本次会议结束后,这些意见将汇总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为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做好准备。

在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针对国会代表提出的修改宣誓仪式一些细节的意见,如:旗手的位置应在宣誓人前面、见证宣誓时,代表应起立、主席团应退下见证宣誓等,为确保庄严性,国会办公室主任阮幸福表示将继续研究并听取代表的意见,完善宣誓仪式。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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