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受运输超过2.5立方米的非法木材被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
(Baonghean.vn)——Dung 受 Kien 雇佣,在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运输了超过 2,527 立方米的木材,因此被捕。
12月27日上午,归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陶诗勇(1970年出生,居住于琼吕县琼林乡)“违反森林开发和保护规定”刑事案件。
起诉书称,2017年6月16日,阮勇与同村的陶士旺驾驶牌照为34L-7955的车辆,从琼闾县(Quynh Luu)运石灰到归和县(Quy Hop)销售。石灰售出后,阮勇接到琼闾县琼和乡7村朱文建(Chu Van Kien)的电话,要求他以150万越南盾的价格从周泰乡(Quy Hop)运往琼和乡,阮勇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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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诗蓉在庭审现场。摄影:Le Phan |
Dung 看到 Kien 雇来运输的货物是 19 根圆木,体积为 2.527 立方米。3当被问及木材来源时,Kien说:“这些木材有合法证件,你可以拿去。如果有人问起,我会给你看证件。”将木材装上卡车后,Kien借口家里有事,先行离开了。
2017年6月17日凌晨1点,阮勇驾车前往归合镇,在归合镇公安机关配合护林员的检查下,发现该批木材没有合法证件,遂进行登记并暂时扣留相关证据。
在侦查机关,Dung对其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供认不讳。Chu Van Kien供述,这些木材没有合法证件,是从Chau Thai乡(Quy Hop)一陌生人手中以45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的。
越南森林科学研究院 - 森林工业研究所 2017 年 8 月 24 日的鉴定结果报告证实,上述木材属于 Tau Mat 木材种类,归类为第 2 组。
公安机关还查明,2017年1月11日,阮勇因“非法运输林产品”和“违反国家规定买卖林产品”等罪名,被义安省林业局护林分局第三机动护林队行政处罚。
最终,合议庭判处陶诗勇(Dao Sy Dung)6个月监禁,缓刑12个月,并处以500万越南盾罚款。至于朱文建(Chu Van Kien),由于是初犯,且涉案林产品数量较少,因此仅被处以行政违规罚款。
黎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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