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受运输超过2.5立方米非法木材被判处6个月缓刑

December 27, 2017 12:20

(Baonghean.vn)——Dung 受 Kien 雇佣,在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运输了超过 2,527 立方米的木材,因此被捕。

12月27日上午,归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陶诗勇(1970年出生,居住于琼吕县琼林乡)“违反森林开发和保护规定”刑事案件。

起诉书称,2017年6月16日,Dung与Dao Sy Vuong(同村)驾驶牌照为34L-7955的车辆从琼闾县(Quynh Luu)运石灰到归合县(Quy Hop)销售。石灰售完后,Dung接到了琼闾县(Quynh Luu)琼和乡(Quynh Hoa)7村居民Chu Van Kien的电话,要求他将货物从周泰乡(Quy Hop)运到琼和乡(Quynh Hoa),运费为150万越南盾,Dung同意了。

Đào Sỹ Dung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Lê Phan
Dao Sy Dung 出席庭审。摄影:Le Phan

Dung看到Kien雇来运输的货物是19根圆木,体积为2.527立方米。3当被问及木材来源时,基恩说:“这些木材有合法证件,你拿去吧。如果有人问起,我就给你看证件。”将木材装上卡车后,基恩借口家里有事,先行离开了。

2017年6月17日凌晨1点,阮勇驾车前往归合镇,在归合镇公安机关配合护林员的检查下,发现该批木材没有合法证件,遂作出登记,并暂时扣留了相关证据。

在侦查机关,Dung对其非法运输木材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Chu Van Kien供述,这些木材没有合法证件,是从Chau Thai乡(Quy Hop)一陌生人手中以45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的。

越南森林科学研究院 - 森林工业研究所 2017 年 8 月 24 日的鉴定报告证实,上述木材属于 Tau Mat 木材品种,归类为第 2 组。

公安机关还查明,2017年1月11日,阮勇因“非法运输林产品”和“违反国家规定买卖林产品”等罪名,被义安省林业局护林分局第三机动护林队行政处罚。

最终,合议庭判处陶诗勇6个月监禁,缓刑12个月,并处以500万越南盾罚款。对于朱文建,由于是初犯,且涉案林产品数量较少,因此仅处以行政罚款。

黎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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