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街区文化馆燃放烟花爆竹被判入狱7个月

光辉 DNUM_CJZADZCABJ 09:51

(Baonghean.vn)- 唐看到文化馆墙上挂着一排鞭炮,便取下来点燃了。娜看到后,也跑过去点燃了鞭炮。

3月28日下午,太和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判处居住于太和镇光风坊林业加工二区的黎文堂(1975年生)和武文雅(1966年生)有期徒刑7个月。

Nguyễn Văn Tăng và Vũ Văn Nhã tại tòa. Ảnh: Quang Huy
阮文登和武文雅在法庭上。照片:光辉

据起诉书显示,2018年11月17日晚8点左右,在太和镇光风坊林业加工区2号楼文化馆举办了一场庆祝民族团结日的艺术交流活动。

这时,黎文唐发现文化馆的墙上挂着一条长约2米的红色鞭炮带,他取下它,带到文化馆的院子里,用​​打火机点燃了鞭炮。

武文雅见状,赶紧跑过去,一把抓住了鞭炮的一端,直到鞭炮爆炸。

爆炸期间,噪音、灯光和烟雾对人们的活动造成了负面影响,艺术节被迫停止。当局已起草文件,扣押了部分证据和记录烟花爆炸过程的视频……

庭审中,审判小组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认定,判处黎文当有期徒刑4个月、武文雅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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