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近8年后被判入狱18年
(Baonghean.vn)-9月9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裴文忠(1977年出生)涉嫌非法买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裴文忠因非法买卖毒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被告人裴文忠在庭审中
根据越南义安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05年3月左右,裴文忠在胡志明市新平县一处建筑工地工作时,接到了其兄裴文山的电话。得知山已抵达西贡后,裴文忠驾车前往附近一家酒店接山和一名叫华的男子休息。当天下午2点左右,裴文忠应兄长的要求返回酒店。抵达酒店后,山给了裴文忠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个重350克的方形白色粉末包。
据悉,上述毒品是由Son和Hoa在义安省以3500美元的价格购买的,目的是运往西贡贩卖牟利。成功将毒品运到西贡后,裴文山委托其弟弟裴文忠将毒品运到胡志明市新平郡黄文树公园,以6800美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名叫Bao的男子。裴文忠遵照约定,将毒品带到公园后交给了Bao,并获得了约定的金额。
2006年底,该非法贩毒集团被破获,裴文山等人被捕。裴文忠是该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被当局通缉。
2007年,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贩毒案。至于裴文忠,得知孙某及其同伙被捕后,裴文忠并没有自首,而是四处躲藏,以逃避法律制裁。2013年5月7日,裴文忠知道自己再也无法躲藏,于是前往胡志明市有关部门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而裴文忠非法贩卖毒品的刑期是18年。
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