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购买宠物狗进行“白色家电交易”被判终身监禁
(Baonghean.vn) - Tinh在买宠物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狱友,狱友邀请他买毒品。看到价格便宜,再加上自己是个瘾君子,Tinh决定“分期付款”买,慢慢吸。
4月22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义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黎进静(Le Tien Tinh,27岁,家住黄梅市琼春坊)的一起刑事上诉案件,案件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
根据侦查机关的文件,2019年3月26日,Tinh乘坐巴士前往清化省Tinh Gia县,携带4000万越南盾购买宠物狗。在这里,Tinh偶然遇到了一位名叫Linh的狱友。Linh得知Tinh吸毒成瘾后,便邀请这位朋友帮他购买毒品,并以低价出售。
Linh说,如果Tinh买下整公斤毒品,价格只需1.5亿越南盾。Tinh看到价格便宜,便同意购买,并预付了4000万越南盾,其余款项则延期支付。Tinh把毒品带回家,分成小份藏匿起来,然后分批服用。
![]() |
被告人黎进静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第二天下午,Tinh携带毒品来到太和镇。在等公交车时,Tinh遭到太和镇警方的行政检查,警方在其携带的包中发现了918.75克甲基苯丙胺。
根据Tinh的证词,警方紧急搜查了Tinh租住的房间,发现了4个塑料袋,里面装有毒品,总重量为1.08克。
在2019年8月的一审中,黎天静对其全部罪行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然后转卖牟利。黎天静此前曾两次因毒品犯罪,罪名不明,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
丁认为刑罚过重,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罚。在上诉法院,由于被告无法提供新的细节来请求减轻刑罚,合议庭建议被告撤回上诉。然而,被告仍然坚持上诉,要求减轻刑罚。被告解释了自己困难的家庭状况,并请求减轻刑罚,以便他能够重新开始生活。
上诉法院认定被告人有不良个人经历,且持有大量毒品。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人终身监禁,就其人身、罪行和法律而言均属正确。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未能提供任何新的细节,因此不存在复审依据。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对黎天静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