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购买宠物狗出售“白色家电”被判终身监禁
(Baonghean.vn) - Tinh在买宠物狗的时候,遇到了一位狱友,后者邀请他一起买毒品。由于价格低廉,而且自己也是瘾君子,Tinh决定“分期付款”购买,慢慢吸食。
4月22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黎进静(Le Tien Tinh,27岁,家住黄梅市琼春坊)“非法持有毒品”罪名的刑事上诉案。
根据侦查机关的文件,2019年3月26日,Tinh携带4000万越南盾乘坐巴士前往清化省Tinh Gia县购买宠物狗。在这里,Tinh偶然遇到了一位名叫Linh的狱友。Linh得知Tinh吸毒成瘾后,便邀请这位朋友帮他购买毒品,并以低价出售。
Linh说,如果Tinh买下整公斤毒品,价格只需1.5亿越南盾。Tinh看到价格便宜,便答应买下,并预付了4000万越南盾,剩余款项可以延期支付。Tinh把毒品带回家,分成小块藏起来,然后慢慢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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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进静出庭受审。照片:陈武 |
第二天下午,Tinh携带毒品来到太和镇。在等公交车时,Tinh遭到太和镇警方的行政检查,并在其携带的包中发现了918.75克甲基苯丙胺。
根据Tinh的证词,警方紧急搜查了Tinh租住的房间,发现了4个塑料袋,里面装有毒品,总重量为1.08克。
在2019年8月的一审中,黎天静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然后转卖牟利。黎天静此前曾两次因毒品犯罪,罪名不明,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
丁认为量刑过重,遂提起上诉,要求减轻刑罚。在上诉法院,由于被告无法提供新的细节以请求减轻刑罚,合议庭建议被告撤回上诉。然而,被告仍坚持上诉,要求减轻刑罚。被告解释称,他的家庭状况困难,请求减轻刑罚,以便他能够回来重新开始生活。
上诉法院认定被告人有不良个人经历,且持有大量毒品。因此,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终身监禁,在人格、罪名和法律上的认定均正确。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未能提供任何新的细节,因此不存在复审依据。
法院综合考虑案情,驳回被告人的上诉,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黎天静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