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声称自己无罪
(Baonghean.vn)——两名被告人阮景荣和潘文平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后,对贩卖毒品罪名不认罪,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10月20日,河内市高等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上诉审理了三名被告人:阮景荣(Nguyen Canh Vinh,1973年出生),居住于越南义安省杜良县长山乡;潘文平(Phan Van Phien,1981年出生),居住于越南多松县南恩章乡,罪名是“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克贝(Tran Khac Bay,1983年出生),居住于越南义安省安城县公清乡,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潘文平还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起诉。
据起诉书称,2020年2月,阮景荣与潘文平商议,阮景荣将毒品从义安省运到多农省,以每块海洛因饼2亿越南盾或1公斤冰毒的价格卖给潘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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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Phien说,Tran Khac Bay与Vinh见面,接收毒品并运给Phien。为了避免被当局发现,Vinh同意在交易过程中将海洛因称为“干”,将冰毒称为“水”,或使用“ko”、“n”、“k”等字符。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6 日,Vinh 交给 Bay 4 块海洛因饼(近 1.4 公斤)和 3 包冰毒(超过 3 公斤),让他运到多农省,再转交给 Phien。
2020 年 2 月 26 日早上,Bay 在河静省义春县下出租车准备乘坐开往西原的巴士时,被当局发现并当场抓获,他身上藏有近 4.4 公斤各种毒品。
根据Bay的证词,警方于2020年2月28日逮捕了Nguyen Canh Vinh。八天后,Phan Van Phien也被捕。警方在Phien的住所搜查中缴获了一些鸦片树脂、超过4克的冰毒和超过9克的海洛因。
2021年4月一审,判处被告人阮景荣、潘文平死刑;判处被告人陈克贝无期徒刑。
随后,三名被告均提起上诉。两名被告人 Vinh 和 Phien 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而被告人 Bay 则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罚。
上诉审中,被告人坚持上诉。两名被告人Vinh和Phien均不承认贩毒,并坚称自己遭受冤屈。被告人Bay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抢救落水者等犯罪情节,请求减轻处罚。
上诉合议庭认定,尽管两名被告人阮景荣、潘文平均不承认犯罪,但根据所审查的文件和证据,以及被告人Bay的证言,上诉合议庭认定两名被告人的上诉毫无根据。
因此,上诉法院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被告人阮景荣、潘文平死刑。判处陈克湾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