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路人发生冲突后被判入狱
(Baonghean.vn)——Thanh和Dat在街上相遇后发生了争执。Thanh将一块石头直接扔进了挖掘机的驾驶室,导致Dat受伤。
10月17日,新祺县人民法院对武文清(1992年出生,居住于新祺县嘉春乡万龙村)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刑事审判。
![]() |
被告人武文成在法庭上。照片:芳浩 |
据起诉书称,2019年5月17日下午4点,Thanh与Vu Van Hung先生(1965年出生,居住于同一村庄)和其他两名男子在村际公路上为家人修理挖掘机。
这时,阮达达先生(1981年出生,居住在新祺县新春乡春阳村)也开着一辆挖掘机经过,停在了正在维修机器的Thanh等人身边。
Thanh 问道:“你要去哪里?”Dat 回答说:“我要去给 Thieu 先生工作。”Dat 的回答让 Thanh 非常生气,他拿起一把刀跑回 Dat 的挖掘机,但被 Hung 先生拦住了。
随后,Thanh 在路边捡起一块石头,朝 Dat 坐着的挖掘机车门扔去。Dat 的右腿前侧内侧受伤。
此后,Dat先生提交了伤情评估申请,并请求立案侦查。新岐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进行了评估,并确定Nguyen Tat Dat先生的受伤率为1%。
审判结束时,合议庭判处 Thanh 9 个月监禁,并要求其向 Dat 先生支付 1200 万越南盾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