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毒罪500万越南盾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Tho No Bi同意收取500多万越南盾,用于寻找毒品并将其运送给客户。但在收到付款之前,Bi因携带超过100公斤毒品被捕,并被判处死刑。
5月31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老挝华潘省三都县居民被告人Tho No Bi(1982年出生)因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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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Tho No Bi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根据起诉书,2018年11月,Tho No Bi前往三都区中心与一名叫Lu Va的男子见面。通过交谈,该男子要求Bi寻找越南客户购买毒品进行销售。Bi接受了请求,并承诺一旦找到人脉就会联系他。
2018年12月左右,毕某通过电话接到一名越南男子赖某(操北方口音)的订单,订购6公斤冰毒和8包粉红药片,每包有30小包,每包200粒药丸。毕某随后将此事告知了这名老挝男子。
2018年12月27日上午8时许,毕某在田间劳作时接到卢瓦电话,要求其为越南客户送毒品。约30分钟后,卢瓦携两名男子前往田间与毕某见面。
卢瓦交给毕某一个黄色蛇袋,里面装有6公斤冰毒和8包粉色药丸,并让他以4.8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他还免费给了毕某9包粉色药丸作为样品。
毕某将所有毒品装进一个袋子,放在卧室里,然后联系了买家。当天上午9点,毕某背着装有毒品的背包,穿过森林,前往越南边境。
约4小时后,毕某前往桂峰县通守乡孟富村,发现赖某正在等候。毕某将毒品袋交给赖某,但被通守边防站工作组检查并逮捕。缴获的证据是总重量10772.42克的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Tho No Bi 承认了自己的罪行。Bi 称,一名老挝男子委托他找人购买毒品。Bi 承诺为这项工作支付 200 万老挝基普(相当于 550 万越南盾),但被告在被捕前并未收到任何款项。
毕先生最后说,他请求给予自己活下去的机会,与家人团聚,并照顾他的 9 个孩子。
合议庭认定被告贩卖毒品数量极高。尽管被告具备坦白交代、品行良好、初犯且其父曾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颁发的功绩证书等可从轻处罚情节,但由于毒品数量巨大,合议庭判处Tho No Bi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