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采矿被判入狱
(Baonghean.vn)——尽管没有获得矿产开采领域的许可,Ho Nga 仍然指挥工人带着机械设备到森林里开采石材。
4月19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胡娥(1985年出生),家住同合乡(归合乡)的犯罪嫌疑人,以“违反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罪名,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尽管没有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Nga 还是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5 日指挥其雇用的 4 名工人前往 Chau Loc 乡 (Quy Hop) 的 Kien Kien 山区开采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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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雅在法庭上。照片:如平 |
12月25日,两名工人在钻孔中放置炸药以破碎岩石时被当局发现,当局没收了所有机械设备和0.94立方米岩石(包括装饰大理石和普通白色建筑石材)。2018年12月26日,何雅被警方拘捕接受调查。
资产评估委员会认定,Nga非法开采的石材价值超过130万越南盾。坚坚山区尚未获得当局颁发的矿产勘探和开采许可证,但这是分配给家庭管理的林地。
庭审中,被告人何牙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因不懂资源开采法规,加上生活困难,才到矿区开采矿石卖钱。
此前,2018年6月20日,Ho Nga还因非法开采矿产被归合县政府处以2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判处何娥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