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卖 16 岁以下儿童强迫其担任卡拉 OK 女招待而被判刑
该团伙利用被害人年幼的劣迹,引诱、威胁、强迫被害人到卡拉OK厅当服务员,牟取非法利益。被害人被强迫劳动,拒绝劳动的,就对其进行威胁、殴打,并被卖淫。
11月22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4名被告人涉嫌贩卖16岁以下人口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
被告人范黄燕(1988年出生,住前江省洲城县)、陈文发(1986年出生,住芹苴市永盛县)均因上述两项罪名被起诉。被告人段文奎(1990年出生,住芹苴市永盛县)因贩卖未满16周岁人口罪被起诉,被告人黎日海(2000年出生,住坚江省坚良县)因非法拘禁罪被起诉。
根据起诉书,崔在永盛县经营一家卡拉OK酒吧。2021年底,黄英与崔见面,并介绍自己管理着大约10名女服务员。两人约定,崔负责向顾客收取吃饭和唱歌的费用,黄英则负责向顾客收取女服务员的小费。
黄嫒在卡拉OK酒吧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安置女服务员,并雇佣了海等人管理。海负责安排她们的交通、住宿,并防止她们逃跑。黄嫒利用自己的Facebook账号发布招聘广告。如果应聘的员工有债务,黄嫒就会偿还,并强迫他们签署债务确认书。

2022年12月6日,黄英因贩卖人口和贩卖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罪名,被胡志明市第十二郡侦查警察局起诉并暂时拘留。2023年1月,黄英的妻子来到卡拉OK厅,要求崔交出女服务员。崔同意交出人员,而黄英必须代欠的服务员偿还债务。
Phat同意了,并给了Cuoi 1.1亿越南盾。Phat继续雇佣Hai管理上述空乘人员,没收他们的手机,不许他们联系家里。Hai还用电棍威胁空乘人员,强迫他们连续为乘客服务,并勒索所有小费。2023年3月7日,两名空乘人员趁经理疏忽大意逃脱并报警。
经侦查,Phat、Hoang Em、Cuoi三人利用BTMT、NTNL、CKO三人未满16岁为由,引诱、强迫三人到卡拉OK厅当服务员。
受害者被迫被迫劳动。如果她们拒绝,就会遭到威胁、殴打,甚至被卖淫。黄宓和发指派海直接管理、看守和锁押受害者,不准她们外出,并负责她们的饮食、住宿和出行。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严重程度,合议庭以贩卖未满16岁人口罪判处Phat和Hoang Em各12年6个月有期徒刑,以非法拘禁罪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每名被告人的总刑期为15年。Cuoi因贩卖未满16岁人口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Hai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