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中的“漏洞”
(宝贤)——近年来,精神病患者犯罪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重罪案件。如何预防和遏制犯罪行为,以及如何更好地管理这一群体在社区中的生活,目前仍存在诸多不足。
患有痛苦精神疾病的人犯下了罪行
宜禄县宜舍乡11村的村民至今仍无法忘记2016年5月20日黄文周先生在家中被刺身亡的惨剧。行凶者正是他的儿子黄文日(1990年出生)。黄文周先生的死震惊了所有人,也令他们忧心忡忡,因为黄文日患有精神疾病。家人曾将黄文日送往义安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但疗程即将结束时,他们担心黄文日的名字会被登记在当地的精神健康监测册上,便请求医院让他回家。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黄文日竟然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在宜禄县宜公南乡1村,陈氏燕女士(1963年出生,居住于宜公南乡1村)家中有两位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员,分别是陈女士本人和她的大女儿。目前,母女二人均在家接受门诊治疗。陈女士的意识较为清醒,可以做一些家务,但她的女儿范氏花却无法工作。尽管她一直按时服药,但情绪仍然极不稳定。2016年5月的一个晚上,她病情发作,拿起刀砍伤了正在熟睡的弟弟。所幸,弟弟只受了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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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度精神病患者在省社会保障中心接受治疗。 |
2016年7月初,在省人民议会会议上,省公安局局长阮友考上校指出,精神障碍导致许多悲剧案件发生,且案情往往错综复杂。仅2016年上半年,就发生了12起谋杀案,其中包括精神病患者杀害家庭成员的案件。
据阮友考上校称,由于法律问题,这些案件的调查极其困难。2013年以前,对于患有精神疾病或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杀人犯,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人民检察院会在5天内完成相关手续,将他们送往省级精神病院进行评估、治疗和结案。但现在中央政府规定,他们必须被送往河内,而送往河内进行评估需要长达6个月的时间。漫长的等待给警方管理这些案件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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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完整的统计数据,从 2015 年至今,该省已发生约 30 起与精神病患者有关的案件。 |
另一方面,如果患者治疗结束后,部分亲属和家庭成员仍然表现出疏远和歧视,则病情可能复发,对社会构成潜在危险。根据相关规定,即使犯下严重罪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一旦发生此类案件,侦查机关必须要求进行精神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认为患者病情不构成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将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责令其接受强制治疗。届时,侦查机关将安排患者接受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后,再将其交还给家人和当地政府。
管理方面的不足
目前,超过95%的精神疾病患者在家中接受管理、监测和治疗。然而,将这些患者交由家人管理极其困难,并可能对社区构成诸多潜在风险。武文秀先生(宜禄省宜舍乡二村)患有精神疾病近20年。由于他由亲属照顾,因此不符合送往省社会保障中心的条件。然而,他的病情发展难以预测,所以武先生的家人不得不将他关在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武先生的嫂子邓氏芳女士说:“家人真的很想把他(武先生)送到中心,但条件不允许。他每次发作都会砸东西、在街上游荡,造成各种意外。家人别无选择,只能把他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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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氏越女士(左 - Nhat 的母亲)讲述了她儿子犯罪的事件。 |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厅副厅长阮登阳先生表示:管理这个群体非常困难,因为大多数家庭境况艰难,照料和治疗能力非常有限,导致病情日益加重。当这个群体发病时,家庭没有任何预防或防护措施,甚至常常不得不将他们用铁链和镣铐锁起来。
目前,尚无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在精神病患者尚未犯罪的情况下,由谁或哪个机构负责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强制治疗仅在调查阶段,即涉及触犯刑法的后果时,才由主管机关根据调查决定实施。还有许多精神病患者无人照管,只有他们的家人关心他们的治疗。如何预防精神病患者造成的悲剧?如何追究精神病患者犯罪的责任?如何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这些问题都难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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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担心杜先生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他的家人不得不将他锁在家里很多年。 |
义安省精神病院院长潘金廷医生表示:越南有近500种精神疾病,其中15%是难以治愈的慢性精神疾病,其余85%如果能及早发现和治疗是可以治愈的。根据计划,义安省每年从中央政府获得9.6亿越南盾的拨款,加上省级预算,用于为患者提供免费药物。然而,今年医院尚未收到拨款,目前只能依靠门诊资源为患者提供治疗。这些资源将在9月底耗尽,9月之后医院将不得不自给自足。
| 义安省目前有14311名精神残疾人士,其中包括107名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无照护者),他们目前由省社会保障中心管理;另有约300名住院患者在义安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其余患者由其家人照料。 |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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