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外来者,接纳区长家属6人
广平省委澄清消息称,一年内,明化县主席的子孙后代多达6人被接受到该县各机构工作。
广平省委书记黄当光在接受越南网采访时表示:“我们刚刚收到一份匿名投诉。根据规定,匿名投诉无法得到解决,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委托省委检查委员会进行核实和澄清。待事情澄清后,我们将按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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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龙女士和女儿曹氏秋贤 |
此前,居住在明化县归达乡的丁氏龙女士向法院控告,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有年单方面解除了她与女儿高氏秋贤(1992年出生)的劳动合同,并让亲戚高德林先生代替她在该县少数民族寄宿学校上学。
2015年9月,时任明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与何显贤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学校担任校医,合同有效期至公务员录用。
然而,2016年10月26日,丁有年先生单方面签署了解除与Hien女士合同的决定,并接受了高德林先生(其妻子的侄子)在没有经过公务员录用的情况下取代Hien女士。
“我的孩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没有收到任何《劳动法》规定的通知和文件。虽然2015-2016年度,我的孩子获得了先进工作者称号。”龙女士说。
投诉还指出,2015 年末至 2016 年初,丁有年的六名子孙受雇于该地区的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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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化县人民委员会 |
除了年先生妻子的侄子高德林的情况外,年先生的女儿去了忠和公社卫生站,女婿去了县人民委员会的一站式办公室,儿子去了县职业培训中心……
家族成员是通过考试来招募的吗?
年先生介绍,他家的子孙近一年来在县里各机关考取公务员,现在都已通过公务员考试。
就高氏秋贤女士的案例而言,2016年底,县人民委员会向内政部提交了招聘社区卫生工作者(中级以上)的请求,但她并未提交申请,因此该县没有理由招聘她。
“在与Hien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学区也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学校和Hien女士本人,并不是没有通知。而且,我本人也没有参加招生委员会,所以招聘过程非常客观……”Nien先生肯定地说道。
据悉,5月5日,明化县委常务委员会组织对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丁友年先生在2016年违反规定调动43/53所学校145名干部和教师的责任进行审查。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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