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假”头盔

March 12, 2013 10:42

(巴新讯)——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刚刚决定,自2013年4月15日起,根据科技部、工贸部、公安部和交通部四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06号关于规范头盔生产、进口和使用的联合通告,对生产、销售和佩戴假冒伪劣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上述消息已引起公众关注。

首先必须肯定,彻底整治假冒伪劣头盔的政策完全正确,并受到舆论的欢迎。然而,舆论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专家认真思考。例如,许多人质疑,为什么佩戴假冒伪劣头盔的人会被罚款(根据规定,罚款金额为20万越南盾,与不佩戴头盔的人罚款金额相同)。因为购买者很难辨别头盔的质量,而大多数人都想戴真头盔。与此同时,义安省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的一名警官表示,由于交警部门没有检查头盔质量或标签的设备,因此发现和处罚佩戴假冒伪劣头盔的人非常困难。不仅如此,河内市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局长陶永胜上校向媒体表示,目前还没有针对佩戴假冒伪劣头盔的人的具体处罚措施。因为(据Thang先生介绍),政府最近颁布的第34号法令和第71号法令只规定,警方有权对不戴头盔和佩戴不符合规定尺寸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义安省市场管理厅副厅长阮明诗表示,几天前,义安省市场管理厅还下发文件,提醒厅内各单位加强对假冒伪劣头盔的检查和发现。

然而,除了头盔上的证件和质检标签之外,市场管理人员只能凭感觉判断,更何况如果卖家还“辩解”这只是一顶防雨防晒帽,而不是头盔,那么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只能作罢了。

从舆论和现实来看,如果自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规定出台以来,有关部门就同步大力开展头盔质量检查和治理,假冒伪劣头盔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泛滥和肆意妄为。国家有关部门也难免犯这样的错误。很多消费者存在戴头盔只是为了应付交警的观念,只注重价格和便利性,而不注重质量,也造成了目前假冒头盔泛滥的局面。

据工贸部市场管理司统计,企业和用户销售和使用的头盔中,高达70%是假冒伪劣产品。一位医学专家表示,高达70%的创伤性脑损伤是由受害者使用假冒伪劣头盔造成的。事实上,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者佩戴假冒头盔,其面临的危险可能比不戴头盔更大。因此,要求摩托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交通中佩戴优质、合适的头盔是理所当然的。

还记得不久前,一项强制摩托车骑手佩戴头盔的政策出台时,也引发了不少舆论争议。反对者给出了许多乍一听似乎合理的理由。然而,结果却是,正如我们所知,截至目前,超过90%的摩托车骑手都佩戴头盔。而现在,如何合理处理假冒伪劣头盔的使用、生产和贸易,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而且,应该像成功实施的强制佩戴头盔政策一样,有一个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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