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情人的救护车“运送”毒品的辩解
(Baonghean.vn)——潘青林承认,由于他“容易受骗,又贪财”,他同意运输毒品。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他此前曾因盗窃入狱,但林还是用情人买的一辆救护车实施了犯罪。
38岁的潘青兰(Phan Thanh Lam)家住桂风县金山镇。20岁时,兰因盗窃罪入狱,触犯了法律。刑满释放后,兰回到家乡,与一位比他小7岁的女孩结婚。尽管两人育有一子,但很快便分道扬镳。
婚姻破裂后,到2016年底,Lam与Ha Thi Thuy以夫妻身份同居。两人育有一子,但尚未登记结婚。在他们同居期间,2021年9月,Thuy借钱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私人救护车,总价超过5亿越南盾。Thuy将这辆车交给Lam,用于接送病人前往急诊室和医院。
![]() |
潘青兰(Phan Thanh Lam)被捕时与救护车在一起。图片:Tran Vu |
2022年5月10日,Lam同意将一名刚从Que Phong县医疗中心分娩的妇女送往Muong Long和Tri Le两县交界的边境地区,在那里他遇到了Mua Ba Dinh。此人要求Lam运送毒品。Lam同意了,并与这名Mong族男子交换了电话号码。
几天后,丁某向林某发来一个电话号码,称对方是一名购买毒品的顾客。林某通过该电话号码多次拨打电话,交换了有关“货物”交易的信息。
5月20日晚,丁与林见面,递给他一个纸箱,并告诉他“把它带给归合县的一位顾客,办完事后,你得付1000万越南盾”。林将装有毒品的纸箱搬上救护车,径直驶向归合县。晚上10点50分,当救护车抵达归合县安合乡大光坡时,警方示意检查车辆。
看到警察后,蓝某突然掉头,加速驶入一片空地,然后停车,将毒品扔在地上。专案组要求救护车司机捡起并交给他。他们在车里发现了360克毒品。
因犯罪被起诉和审判“非法贩毒”庭审中,被告人林某某表现得十分诚恳。林某某承认,由于自己“轻信且贪图利益和金钱”,明知违法,仍同意运输毒品。被告人承认,1000万越南盾只是承诺,并未兑现。
被捕前,林某称自己经常用这辆救护车接送病人和医生去医院。由于购车时正值新冠疫情复杂时期,工作不多,导致生活贫困。被告贪图金钱,答应受雇运输毒品。
当法官问及被告为何入狱却不汲取教训,反而犯下运输毒品罪时,林荣基低头含糊地道歉。他还表示,女友并不知道被告用救护车运送毒品。
据悉,调查认定,Thuy女士并不知道Lam使用救护车运输毒品。调查机构已将车辆归还给该女子。该女子在庭审中表示,该车现已售出。
![]() |
被告人潘青林被判处20年监禁。图片:Tran Vu |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受雇运输毒品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虽然尚未收到承诺成功运输的报酬,但运输行为已完成,表明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的专项管理政策。被告人本人已成年,身体健康,知晓毒品的危害性,且运输毒品行为为法律严格禁止,但为谋取个人利益,故意实施该行为,应予严惩。
但被告人如实供述、悔罪表现等情节,也应予以考虑。综合考虑案情,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潘青林有期徒刑20年。
由于庭审以线上方式进行,林郑月娥没有机会与她的情人见面。小三也悄悄离开了法庭,回到家中继续单身母亲的生活,而她的情人则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