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易受骗者”的警告
(Baonghean)-2008年,阮氏G(Nghi Loc)年仅16岁。家境贫寒,父亲早逝,母亲独自抚养五个孩子。在朋友的劝说下,G来到头顿市赚钱帮助母亲。在头顿,G受雇于范T.Ph.先生和阮氏Tr.A女士。
按照最初的协议,G要帮Tr.A太太和她丈夫卖杂货、SIM卡和电话卡。老板每月会给G家寄100万越南盾,剩余的钱等G结婚后再付。但没过多久,老板以人手不足为由,强迫G去卡拉OK酒吧招待客人。Tr.A太太强迫G在那里“取悦”客人,如果客人不高兴,她就会派“混混”来“解救”她。此外,如果客人要求“招待”,老板还会强迫G在一些“帮凶”的监督下“服务”。G的所有“客户”钱都被老板收了。不仅如此,G的日常生活也受到监控,如果G想打电话回家,就必须打开免提,以便Tr.A太太监视他。她还强迫G向母亲撒谎,说这里的工作很轻松,住的地方也很舒适。有时Tr.A还会甜言蜜语地称呼G的妈妈,说Tr.A把G当成自己的孩子。
想到哥哥过着幸福的生活,2011年7月,G的姐姐Nguyen Th.L也和哥哥一起前往头顿市找工作。
根据G的诉状,2011年11月26日,Tr.A女士去看了算命师后,说算命师预测她丈夫与家里的女佣有染。Tr.A起了疑心,便对G和L进行了审问。审问过程中,Tr.A拿着一个她称之为酸的塑料瓶,并声称如果她坦白,就会被遣送回老家,否则就会派“黑帮”来对付她。G吓得不得不承认了这一点,希望Tr.A女士能原谅她。但她不仅如约被释放回老家,Tr.A还强迫G将她所说的原原本本告诉丈夫。当着Tr.A丈夫的面,G再次坚称自己与老板没有染指,但Tr.A女士却将G锁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并殴打了他。尽管G哭喊着哀求,Tr.A还是叫人拿剪刀给她剪了头发,剃了头,强迫G按照Tr.A的意愿写在纸上,并保证自己是在清醒时认罪的。不仅如此,Tr.A还强迫G在两种惩罚中选择一种:被泼硫酸或在脸上和胸口纹上三个动物图案。G吓得选择了在脸上和胸口纹上三个怪物图案。强迫G纹上图案后,Tr.A将L和G姐妹释放回了家,并威胁道:“如果你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我就派流氓到你家来收拾你。”
L姐妹和G姐妹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饱受痛苦、屈辱和恐惧的折磨。她们的兄弟和亲戚们都同情姐妹俩,借钱凑钱,把G带到荣市接受纹身去除治疗。在G接受治疗的地方,我们了解到,过去10天里,G一直在接受去除纹身的治疗,花费高达3000万越南盾,但至今仍未康复。2011年12月11日,在大家的鼓励下,G向当局写信,控告店主Tr.A的残忍行为。
昨天(2011年12月13日)下午,L和G两姐妹向宜禄县警方报案。目前,头顿市警方正在与宜禄县警方协调,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澄清。
此次事件也给那些在“异乡”打工、轻信承诺的年轻女性敲响了警钟。
N.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