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手段出售他人土地,侵吞200亿越南盾
被告人 Dao Ngoc Binh 刊登广告出售他人土地,从而侵吞了买家 200 亿越南盾的定金。
11月8日,岘港市公安局侦查警察署对丁玉平(59岁,居住于清溪郡和溪坊)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以调查其涉嫌“犯罪行为”。欺诈和侵占财产“。”
根据初步调查,被告人丁玉平因生意亏损,萌生了以欺诈手段出售面积为 3,528 平方米土地的想法。2其他地区则位于 Thanh Khe Tay 区(Thanh Khe 县)。
值得一提的是,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是范氏妃女士,然而,平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他以此为由,博取受害者的信任,从而轻易地诈骗并侵占了这块土地。

具体来说,2021 年 12 月,Binh 与 NTHL 女士见面,并向她出示了土地使用权证书,谎称他已获得土地所有者的授权,可以办理将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手续。
与此同时,Binh 向 L 女士谎称他已获得土地所有者的授权,可以以 1400 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土地,比市场价格便宜。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任,Binh承诺,在签署定金合同后,他将完成将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手续,然后将土地过户给L女士。
2021年12月25日,Binh与L女士签订合同,并支付200亿越南盾定金,确认L女士购买上述地块。然而,Binh在收到L女士的定金后,却将其全部挪作私用,并未履行其承诺。
意识到自己被骗后,L女士向警方报案。调查期间,警方还接到另外两起报案,分别来自居住在莲沼县的LXK先生(41岁)和居住在清溪县的LXP先生(50岁),他们指控丁玉平通过借贷挪用了共计60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