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诈骗卖车,挪用近7亿越南盾
范志香通过在网上发布低于市场价出售二手汽车、摩托车的广告,让买家被便宜诱惑而提前支付定金,共计从多名受害者手中骗取了684,787,000越南盾。
南定省公安局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司通过对网络空间进行侦察和监控,在“Chotot.com”网站上发现了一些账户,这些账户存在欺诈性地发布二手汽车和摩托车销售广告,意图骗取买家钱财。这些账户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宣传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二手汽车和摩托车。许多有意购买汽车的人看到价格便宜,支付了定金后就上当受骗。
经核实和筛查,南定省公安局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局查明,这些出售廉价二手车的社交网络账号的主人为范志香,1991年出生,户籍所在地为南定省武板县莲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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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香和河氏泰。 |
4月18日,南定省公安局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局逮捕了范志香(Pham Chi Huong)和夏氏泰(Ha Thi Thai)。两人出生于1989年,居住在富寿省清山县文庙乡Xe 2村。警方缴获了13台各类手机和平板电脑。
河氏泰(Ha Thi Thai)自2023年1月起至今,与Huong在位于富寿省的Thai家中保持恋爱关系并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Thai目睹并知晓Huong经常实施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但并未举报,甚至协助Huong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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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各类手机和平板电脑。 |
在警察局,Huong承认了诈骗并挪用多名受害者定金购买汽车的罪行。由于负债累累,Huong萌生了通过在网上拍摄二手车照片来诈骗和挪用他人资金的念头。之后,Huong在“Chotot.com”网站上发布文章,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二手汽车和摩托车,以吸引有需要的人。在客户支付定金后,Huong便切断了联系并挪用了定金。
在初步调查中,南定省警察局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局发现,范志香从多名受害者手中挪用了总计 684,787,000 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