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法需要把国家利益和海洋岛屿主权放在首位。
(Baonghean.vn)9月30日下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听取《石油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主持会议。
《石油法》(修订草案)共11章69条,规范石油基础调查内容以及在技术专长、工艺、风险程度、投资规模、国际性等方面具有特定特征的活动,以及涉及资源、国防安全、国家海洋和岛屿主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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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现场。图片:My Nga |
会议上,与会代表认为,法律草案内容确保了法律项目建设的目标、观点、方向和主要政策:建立石油天然气基础调查和石油天然气活动的法律通道;建立吸引国内外经济成分和金融机构投资资源的机制和政策。
代表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草案的结构;对法律草案中专门术语的补充解释;对“石油”和“天然气”分别作出解释,明确“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和“天然气”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同时又不影响概念的内涵。关于承包商选择的规定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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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察局代表表示,有必要在《石油法》中明确界定国家领土主权。图片:My Nga |
关于禁止行为的内容,建议将“影响国防和安全”改为“侵犯国家领土主权”,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意见认为,不应以经济剥削和活动来交换国家主权。
此外,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主要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主权范围内的东海进行。海上活动与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密切相关,并对其产生影响。然而,《石油法》草案对国防部的权限、作用和职责,以及国防部和海警的协调与协助,提及甚少。因此,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起草机构应研究并提及这些内容,以使《石油法》更加完善。
代表们还表示,石油法需要纳入鼓励在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条款;石油是有限资源,需要对节约使用和开采作出规定;法律草案需要纳入检查和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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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主持会议。图片:美娥 |
会议结束时,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 Thai Thi An Chung 同志对代表们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因为这是一项难度高、专业性强的法案。
根据代表们的意见,省国会代表团将接收并提交国会主管机关审查、研究、接收和完善石油法(修正案)草案,然后提交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