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民事身份法:新法律的不足之处!
(Baonghean.vn)- 当被问及时,义安省司法官员一致肯定,《民事地位法》和第 123 号法令没有规定重新签发原始出生证明,这是一个问题......
调查荣市部分区县的情况后发现,补办出生证明原件的需求很高。Cua Nam 区司法官员 Le Hong Trang 女士分享道:“我们区也有家庭要求补办出生证明原件。出生证明原件丢失的情况和补办原因各不相同。但目前还无法办理。我认为这是民众的合理需求……”
荣市司法局局长阮氏娥也承认,新法律和相关法令没有规范重新签发原始出生证明是一个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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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司法局局长 Nguyen Thi Nga 女士 |
娜女士表示,根据越南法律,出生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任何机构、单位或组织不予承认,即属违法。但与外国进行交易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当外国机构或组织要求核查出生证明原件,而越南公民有相关业务需要时,他们必须这样做;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原件,就会非常麻烦。
“我们遇到过好几起要求补发原出生证明的案例。这些家庭是送孩子出国留学,或者与外国机构有业务往来。但是,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国家机构就无法执行……”——Nga女士说道。
查阅相关法律文件,荣市司法官员关于不补发出生证明原件的解释是有理有据的。问题是:认定2015年《民事身份法》以及详细规定了《民事身份法》若干条款和措施的第123/ND-CP号法令未规定补发出生证明原件存在缺陷,司法部门是否提出了调整建议?
据河内市司法厅厅长阮氏娥女士介绍,自2016年1月司法厅组织培训,向全省相关官员宣传和指导2015年《民事身份法》实施情况以来,大家对不补发出生证明原件存在诸多担忧。司法厅已将这些意见记录下来,并向上级提出建议。“新《民事身份法》实施时间尚短,新规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相信,未来会进行调整……”——阮氏娥女士分享道。
据司法部民事身份司司长乔氏惠女士介绍,2016年3月初,司法部驻义安省法学研究所就掌握了这一内容。乔氏惠女士表示:“我们已向法学研究所通报了2015年《民事身份法》和第123号法令的缺陷,包括未规定补发出生证明原件的内容。法学研究所已注意到这一问题。目前,我们也在等待司法部的指示……”
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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