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在Facebook上发布他人照片的行为可罚款2000万越南盾
(Baonghean.vn)——自今日(4月15日)起,越南政府总理于2020年3月3日颁布的第15/2020/ND-CP号法令正式生效。该法令特别明确了社交网络参与者个人责任的规定,包括在Facebook上发布他人照片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2019年1月生效的《网络安全法》为提高保护参与网络空间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性做出了贡献。
但社交网络上虚假信息、不实信息、失控的情况仍在增多,因此2020年3月3日,总理颁布了第15/2020/ND-CP号法令,自今日(4月15日)起生效,其中对邮政电信环境中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作出了许多更明确、更详细的规定。
特别是对社交网络上虚假、造假信息的处理也更加明确,特别是第101条“违反社交网络服务使用责任规定”明确了社交网络参与者个人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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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仲海博士、律师——阮仲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谈及这一问题,阮仲海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所长阮仲海博士表示:“第15/2020/ND-CP号法令将于2020年4月15日起生效,该法令将严格规范社交网络的使用。利用社交网络发布虚假或歪曲新闻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该法令第101条、第102条第3款的规定,违反使用社交网络服务责任规定的行为;违反存储、租赁、传输、提供、访问、收集、处理、交换和使用信息的规定的行为,将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其中,部分行为处理如下:提供和传播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歪曲、诽谤、侮辱机关、组织声誉、个人荣誉和尊严;提供和传播宣扬不良风俗、迷信、淫秽、堕落,不符合国家传统和风俗的信息;提供和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混乱,煽动暴力、犯罪、社会邪恶,赌博或提供赌博服务;提供和传播未显示或未正确显示国家主权的越南地图图像;非法访问、使用、披露、中断、修改、破坏信息、信息系统;在传输或出租数字信息存储空间时,未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信息访问或删除非法信息;不确保租用数字信息存储空间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保密,除非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提供、交换、传输或存储、使用数字信息来威胁、骚扰、歪曲、诽谤或侮辱组织的声誉、他人的荣誉、尊严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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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g Thu Thao 女士非常生气,因为她的照片被未经许可使用并用于广告(插图)。 |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还规定,“未经同意或为法律规定以外的目的收集、处理和使用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信息”(第102条第3款e点)的行为,也将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因此,根据该点的规定,未经许可在Facebook上随意发布他人图像的行为也将依法处理。
因此,如果您发现有人未经您的同意使用您的图像,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可以看出,这是继2018年《网络安全法》生效后,又一部正式生效的保障隐私、个人秘密、家庭秘密,同时保障用户在网络环境中的信息安全,构建健康网络空间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