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仍然不足以满足生活水平”
10月25日上午,越南总工会公布了工会研究所关于企业部门工人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标准的研究报告。
可悲的是,这份报告显示,最低工资的涨幅并未满足劳动者的最低生活保障。
据俄罗斯工会研究所统计,调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仅达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5%。
工人和工会研究所所长邓光耀博士表示,最低工资的涨幅必须经过科学计算,必须以工人的实际餐费和工作场所的物价为依据。目前普遍基于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的计算方法,并不能完全反映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
事实上,目前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水平还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使最近出台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也未达到这一要求。
具体来说,根据工会研究所的调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食物类、非食物类、确定抚养子女需要三组因素构成。
2011年4月至10月,河内市(第一区)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食物配给量满足每日2300千卡的需求(包括大米、肉类或鸡蛋、蔬菜、香蕉、油脂、鱼露、盐、水、煤气),工人每天的支出高达35300越南盾。因此,仅食物一项,工人每月至少要花费105.9万越南盾。
研究结果还显示,满足IV区工人最低生活标准的成本为每人每月近150万越南盾,III区为每人每月近190万越南盾,II区为每人每月约220万越南盾,I区为每人每月超过242万越南盾。
同时,根据政府决定,自2011年10月起,一般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3万越南盾。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FDI)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统一调整,第一区:200万越南盾,第二区:178万越南盾,第三区:155万越南盾,第四区:140万越南盾。
因此,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与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有差距。
4个最低工资区 |
(据Vietna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