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仍然不足以满足生活水平”
10月25日上午,越南总工会公布了工会研究所关于企业部门工人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标准的研究报告。
可悲的是,这份报告显示,最低工资的涨幅并未满足劳动者的最低生活保障。
据工会研究所统计,调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仅达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5%。
工人和工会研究所所长邓光耀博士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必须科学计算,并根据工人的实际膳食和工作场所的物价水平进行。目前,仅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进行笼统的计算,并不能完全反映工人的真实生活。
事实上,目前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水平还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使最近出台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也未达到这一要求。
具体来说,根据工会研究所的调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食物类、非食物类和确定抚养子女需要三组因素构成。
2011年4月至10月在河内(第一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如果食物配给满足每日2300千卡的需求(包括大米、肉类或鸡蛋、蔬菜、香蕉、油脂、鱼露、盐、水、煤气),工人每天的支出高达35300越南盾。因此,仅食物一项,工人每月至少要花费105.9万越南盾。
研究结果还显示,满足IV区工人最低生活标准的成本为每人每月近150万越南盾,III区为每人每月近190万越南盾,II区为每人每月约220万越南盾,I区为每人每月超过242万越南盾。
同时,根据政府决定,自2011年10月起,一般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3万越南盾。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FDI)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统一调整,第一地区:200万越南盾,第二地区:178万越南盾,第三地区:155万越南盾,第四地区:140万越南盾。
因此,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与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有差距。
4个最低工资区 |
(据Vietnam+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