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仍然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10月25日上午,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公布了工人和工会研究所关于企业部门工人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水平的研究报告。
令人遗憾的是,这份报告显示,最低工资的增长并未达到工人的最低生活水平。
据工人和工会研究所称,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的调整后最低工资仅达到工人最低生活水平的 65%。
劳工与工会研究所所长邓光耀博士表示,最低工资的增长必须科学计算,并以工人的实际伙食和工作场所的物价为依据。像现在这样简单地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进行计算,并不能全面反映工人的真实生活状况。
事实上,目前企业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水平并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即使是最近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措施,也未能满足这一要求。
具体来说,根据工人和工会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最低生活水平由三类因素构成,包括食品类因素、非食品类因素以及抚养子女的必要性。
2011年4月至10月在河内(第一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每日2300千卡的口粮配给(包括大米、肉类或鸡蛋、蔬菜、香蕉、油脂、鱼露、盐、水、燃气)下,工人每天需要花费高达35300越南盾。因此,仅食品一项,工人每月就至少需要花费105.9万越南盾。
研究结果还显示,第四区工人满足最低生活标准的成本接近每人每月 150 万越南盾,第三区接近每人每月 190 万越南盾,第二区约为每人每月 220 万越南盾,第一区超过每人每月 242 万越南盾。
同时,根据政府的决定,自2011年10月起,普遍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3万越南盾。对于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将实行统一的最低工资调整,第一区:200万越南盾,第二区:178万越南盾,第三区:155万越南盾,第四区:140万越南盾。
因此,目前的最低工资与满足最低生活标准的最低工资之间仍然存在差距。
4个最低工资区 |
(据越南+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