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决定离婚的主要原因
在导致许多女性向丈夫提出离婚的 11 个常见原因中,有 3 个被认为是最重要的。
社会发展研究所最近发布的《2011-2015年越南性别不平等的社会因素》研究报告对11个省/市(河内、胡志明市、岘港、太平、富寿、林同、平顺、永隆、西宁、兴安和隆安)的8424名男性和女性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离婚的人群中,50.51%的人表示是妻子提出离婚的。
他们离婚的三大原因是:
丈夫不忠(32.9%)
家庭暴力(23.6%)
观点和生活方式不一致(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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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1 个被认为是导致夫妻对簿公堂离婚的常见原因。 |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虽然占比不大,但两性之间存在差异,也相当明显地反映了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和越南家庭两性关系的现实。
例如,没有男性因为妻子不愿分担家务而提出离婚,而一些女性则将此作为离开丈夫的理由。相反,没有女性表示她们与丈夫离婚是因为性生活问题,而男性的比例为0.45%。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因妻子不孕不育而离婚的比例为0.38%,而女性因自身不孕不育而离婚的比例则高达2.29%。部分女性表示,离婚原因是无法生育儿子。
据越南国家通讯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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