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就对了!
(Baonghean)——我这辈子都在竹林里混日子,不懂外语,谷歌上也查不到相关信息,所以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有纪律性训斥。这种仿佛不存在的纪律,除了被训斥的人之外,对所有了解情况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冒犯和沮丧。。
例如,6月23日,同奈省人民检察院纪律委员会对仁泽县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和一名副检察长进行了训诫,原因是他们签署了一项命令,错误地逮捕了该县一名虾塘所有者。
天哪,听到这话我心里一热,“右眼痒,左眼红”,实在受不了那种挫败感。说他们签署了错误的逮捕令,未免太轻描淡写了,与那起极其严重的罪行的性质不符。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那些人批准了非法逮捕令。如果不是真的,那就是错的。
这是非法拘禁,应该被起诉!更何况,这种行为有时还助纣为虐,指使另一伙人以狡猾而明目张胆的方式压制举报人。因为在这次事件中,正如媒体报道的那样,虾塘主人出于对虾养殖业遭受非法采砂破坏的同情,向地区警察局报了案。
我以为我以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以及所在地区的环境和矿产,会得到当局的奖励。谁曾想,我却被当局指控抗拒执行公务。区公安局迅速签署了对被告人的追诉决定书,区人民检察院也以一种非常不寻常的方式匆忙签署了对他的拘留决定书。
正是因为这种过度且异常的热情,人们立刻想到了虾塘老板的告发,她不小心“打碎了公务员的饭碗”,因此受到了“处罚”。如此严重的罪行,她却只受到了训诫。训诫比警告轻,是我们纪律处分等级中最轻的级别,只是口头上的交锋。事后,她仍然拥有职位和权力,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看来,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是:只是为了做而做!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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