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处理上市缓慢的企业
将会有一个解决方案,强制股权公司在 Upcom 上市,即使它们不是上市公司。
这是财政部就不少企业已实行股份制改造,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登记注册上市的现实情况透露的最新消息。
更具体地说,分析表明:即使企业并非上市公司,强制其在UpCoM上市,也体现了财政部希望将股份制改革与上市紧密结合的愿望。因为,如果企业不注册为上市公司,不在包括UPCoM在内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由于财务活动缺乏透明度以及对股东缺乏责任感,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程将不会带来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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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证监会的处罚措施将促进股份制企业上市,为市场增添新的货源。 |
然而,财政部是否真的需要在尚未使用所有现有法律工具的情况下发布新法规,强制企业在 UpCoM 上注册交易(即使它们不是上市公司)?
第145/2016/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对于未办理证券交易或上市登记,或违反规定办理证券交易或上市登记的行为,逾期1个月以上,处以1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罚款,逾期1年以上,处以3亿至4亿越南盾罚款。对于未在发行期结束后1年内向公众发行证券并在有组织的市场上交易的行为,处以1亿至1.5亿越南盾罚款。
有处罚措施,企业仍迟迟不上市,原因有两个,一是处罚力度不够,二是处罚执行不够严格。这两点都是管理机构的责任。如果处罚力度过低,起不到震慑作用,应该提出修改;如果执行不够严格,应该进行审查。
因此,管理机构只有在现有法规得到全面认真执行但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才应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以避免对企业和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据《先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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