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迟迟未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采取严厉措施

October 31, 2017 09:56

将会有一个解决方案,强制股权公司在 Upcom 上市,即使它们不是上市公司。

这是财政部针对目前许多企业已经实现股份制改造,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登记上市的现实情况作出的最新表态。

更具体地说,分析表明:即使企业并非上市公司,强制其在UpCoM上市,也体现了财政部希望将股份制改革与上市紧密结合起来的愿望。因为如果企业不注册成为上市公司,不在包括UPCoM在内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由于财务活动缺乏透明度以及对股东缺乏责任感,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程将不会带来太大意义。

Việc áp dụng chế tài xử phạt của UBCK sẽ thúc đẩy các doanh nghiệp sau cổ phần hóa lên sàn, qua đó, gia tăng nguồn hàng mới cho thị trường.
国家证监会的批准实施,将鼓励企业股份化后上市,从而增加市场新的货源。

然而,财政部是否真的需要在尚未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工具的情况下,颁布一项新法规,强制企业在 UpCoM 上注册交易(即使它们不是上市公司)?

第145/2016/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对于未办理证券交易或上市登记,或违反规定办理证券交易或上市登记的行为,逾期1个月以上,处以1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罚款,逾期1年以上,处以3亿至4亿越南盾罚款。对于未在发行期结束后1年内向公众发行证券并在有组织的市场上交易的行为,处以1亿至1.5亿越南盾罚款。

制裁措施到位,企业仍然迟迟不上市,原因有两个:一是制裁力度不够,二是制裁执行不够严格。这两点都是管理机构的责任。如果罚款金额过低,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应该提出修改建议;如果执行不够严格,则必须进行审查。

因此,管理机构应在现有法规得到全面认真执行但仍然无效的情况下,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以避免对企业和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据《先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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