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冲突,两兄弟卷入法律纠纷
(Baonghean.vn)——由于之前与范福孟团伙有过私人恩怨,阮海孟强(来自义安省荣市)及其同伙故意挑起斗殴,导致一人险些丧命,另一人锒铛入狱。
2018 年 11 月 2 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海孟强(Nguyen Hai Manh Cuong)因“谋杀”罪提起一审。
根据起诉书,阮海孟强出生于2002年,家乡是乂安省荣市。他家有四个兄弟姐妹,他是家中的第二个孩子,他的哥哥阮海孟雄(生于1998年)因参与斗殴而被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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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阮海孟强。照片:Quynh An |
晚上 10:00 左右2018年1月19日,阮海孟雄驾驶一辆牌照为37A-30.180的起亚CERATO汽车,载着阮海孟强、阮友越、范文山去吃饭。阮海孟强在荣市广中区第9街区广中街行驶时,发现范福孟一行人坐在人行道上喝水。
由于之前与范福孟有过冲突,阮海孟强多次唆使阮海孟雄驾车冲撞一群年轻人以示报复。阮海孟雄驾车驶上人行道,径直撞向范福孟所在的这群年轻人,撞倒了杨春孝,导致杨春孝摔倒在地,头部撞击路面,造成63%的伤势。
雄撞车后,孟一行人四散奔逃。这时,越、强、孙下车持刀追赶。越追上去,砍伤了潘天平的手臂,造成1%的伤害。
事件发生后,阮友越前往侦查机关总部自首。对于逃脱的阮海孟雄,侦查机关已发出通缉令,并将此案单独处理,待其落网后再行处理。阮海孟强自2018年3月13日起被逮捕,并被关押在义安省公安厅拘留所至今。
合议庭认定阮海孟强(Nguyen Hai Manh Cuong)的行为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应依法予以严惩。但考虑到被告人坦白认罪、品行良好且未满16周岁等从轻情节,合议庭判处阮海孟强“谋杀罪”三年有期徒刑。在民事方面,合议庭责令被告人阮海孟强的家人向受害者杨春孝(Duong Xuan Hieu)赔偿277,370,700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