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冲突,两兄弟陷入法律纠纷
(Baonghean.vn)——仅因为之前与范福孟一伙发生过私人矛盾,阮海孟强(来自越南义安省荣市)及其同伙故意挑起斗殴,导致一人几乎丧命,一人锒铛入狱。
2018年11月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海孟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阮海孟强(Nguyen Hai Manh Cuong)出生于2002年,家乡是越南义安省荣市。家中有四个兄弟姐妹,强是排行老二,排行第二的是阮海孟雄(Nguyen Hai Manh Hung,1998年出生),后者因参与斗殴而被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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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海孟强。照片:Quynh An |
晚上 10:00 左右2018年1月19日,阮海孟雄驾驶一辆牌照为37A-30.180的起亚CERATO汽车,载着阮海孟强、阮友越、范文山去吃饭。阮海孟强在荣市广中区第9街区广中街行驶时,发现范福孟一行人坐在人行道上喝水。
由于之前与范福孟先生发生过冲突,阮海孟强多次怂恿阮海孟雄驾车冲撞一群年轻人以示报复。阮海孟雄将车开上人行道,径直撞向范福孟的人群,撞倒了杨春孝,导致杨春孝摔倒在地,头部重伤63%。
洪撞车后,孟等人四处逃窜。此时,越、强和孙三人下车持刀追赶他们。越追上后,砍伤了潘天平的手臂,造成其1.5米的伤。
事发后,阮友越前往侦查局总部自首。对于在逃的阮海孟雄,侦查局已发出通缉令,并将案件分开处理,待其被捕后再处理。阮海孟强于2018年3月13日被捕,并被关押在乂安省公安局拘留所,至今仍在羁押。
合议庭裁定,阮海孟强的行为具有高度社会危害性,必须依法严惩。但考虑到被告人坦白供述、品行良好、犯罪时未满16周岁等情节,合议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海孟强三年有期徒刑。在民事方面,合议庭判决被告人阮海孟强家属向受害人杨春孝赔偿2.7737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