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钱包或ATM缴交水电费可享费用减免及退款
国家银行要求银行和提供中间支付服务的机构研究适用持卡人通过电子支付渠道支付电费、水费、学费、住院费等费用时免除或减少支付手续费、退还费用等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为落实政府的决议和指示,国家银行刚刚发布了一份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电子支付的文件。
因此,越南国家银行建议各银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和支付中介服务提供商继续注重研究并积极部署应用先进技术解决方案,改进业务流程,优化处理程序,提供各种优质支付产品和服务,满足组织和个人以合理成本方便、快速、安全地缴纳费用、收费、水电费、学费、医院费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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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正在努力推动通过银行而非现金支付公共服务费用。 |
银行应研究解决银行和支付中介服务商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各部委、分支机构、地方、相关机构和单位电子一站式系统之间合适有效的对接模式,简化流程,减少对接点,方便快捷、顺畅、安全地进行费用、收费、水电费、学费、医院费等电子支付,确保为在不同银行开立支付账户的组织和个人客户提供服务。
此外,银行需对客户进行全面及时的指导和宣传,告知客户进行一般电子支付交易以及费用、收费、水电费、学费、住院费等网上支付的流程、实施步骤和安全措施;设立支持部门,及时接收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咨询和投诉(如有)。
协调有关机构和单位研究适用优惠政策和合理的激励措施(免、减免支付服务费、退款、抽奖、积分奖励等),鼓励和养成单位和个人使用电子支付服务缴纳各项费用、杂费、水电费、学费、住院费等的习惯。
国家银行要求各银行指导其分支机构和附属单位定期检查电子支付技术基础设施和软件程序的状况,确保客户的费用、收费、水电费、学费、住院费等支付指令准确、及时、顺利、安全地按规定执行。如出现错误或接到咨询或投诉,应立即检查并查明原因,并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并向客户解释清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