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和珠宝管理的透明度

December 6, 2014 07:29

(巴新)——科技部第22/2013/TT号通知——《黄金交易计量管理及市场上流通的黄金首饰和艺术品质量管理》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然而,在实施5个多月后,在义安省,许多企业和商店仍未遵守该规定。

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的第22号通知被认为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解决方案。根据该通知,出口、进口、生产和交易黄金珠宝和艺术品必须遵守许多严格的计量、质量标准和产品成分规定。出售的黄金珠宝产品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质量标准、产地、款式、尺寸并公开列出。然而,实际上,许多产品仍然没有标明标准的标签,没有具体标明名称、工厂地址、黄金年龄、符号代码;即使贴上,也只有一张小纸条,写明重量和加工价格、购买价格-销售价格......Nguyen Thi Hien女士(Cua Lo邮局工作人员)有一枚18K 6.5黄金戒指,她戴了很久了,想卖掉换个款式。但在金清辉金店(位于荣市陈富街),金店老板在检测了金子的年龄和比重后,却表示只能以150万越南盾的价格收购,因为金质不好;店主拿出样品,说这枚18K金戒指的年龄应该相当于7.5年,但评估结果只有5.5年。同样,这枚戒指被带到了达南金店(位于忠静街),这家金店老板也只能以135万越南盾的价格收购,要求“重新熔化”。由于觉得被迫降价,且不想立即出售,Thao女士又带着戒指去了阮诗莎街的另一家金店,这次金子的年龄被提高到6年,但收购价仅为125万越南盾。 “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我戴的戒指到底有多旧。戒指上刻着18K金,但每个地方卖的时候,黄金的年份都不一样,而且各个店的收购价也相差很大。”黎氏草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Khách hàng mua vàng trang sức tại hiệu vàng Kim Thành Huy (TP. Vinh).
顾客在金清辉金店(荣市)购买黄金首饰。

拥有20多年经验的金匠阮黄南先生(位于荣市高胜街)分享道:“市面上金饰的年份往往不准确,所以不同商店的金饰经常被批评年份不够。即使你在某个地方买卖,并且有完整的发票,顾客仍然要承担交易双方的损失。原因是顾客在购买时需要支付镶嵌宝石的费用和加工费,这些费用相当高昂。而金店在出售时不收取这些费用,他们只是拿起货物试戴、称重,然后评估价格,如果双方同意,他们就会出售。按照标准惯例,18K金的年份是7.5年。肉眼无法辨别黄金的年份,因为加工单位会通过镀层使年份较低的黄金看起来与18K金一模一样。造成黄金年份不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原始黄金的品质可能较差;在加工过程中,许多……还混入了其他金属,也降低了黄金的年龄...”。目前,黄金首饰和艺术品的生产依赖于各个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14k、18k、22k、24k的含金量标准进行,而黄金首饰和艺术品的款式和风格也多种多样。因此,通过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商家很容易从中牟利。仅黄金纯度提高0.5%,消费者每件产品就已经损失数十万越南盾。同时,大多数购买黄金首饰用于自己使用或作为礼物的人往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卖出,而且无法评估质量,因此很容易在黄金纯度上受骗。

事实上,多年来,市场上几乎没有统一的黄金首饰产品标准。此外,大多数金店的货品要么来自批发商,要么自行加工。因此,产品的黄金年龄由店主自行决定。在实施该法规的过程中,一些大型企业,例如富原海金银公司、金清辉(位于荣市)、如桢(位于演州)等,基本上都已按照公布的标准标注产品,并按规定在产品上标注黄金年龄;通知中的新规定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活动影响不大。然而,大多数小型黄金首饰和手工艺品企业在实施该通知时显得有些困惑,并存在诸多顾虑。

阮氏沙街一家金银店的老板表示:“以前,黄金含量允许的误差在1%到3%之间,而现在根据《通知》的规定,误差只有0.1%到0.3%。” 因此,店里有大量不符合新规定的商品存在误差,而剩余的商品仍然没有得到处理。像我们这样的卖家还没有“理解”《通知》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在确定黄金年份、购买哪种秤以及哪些供应商质量好方面。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商家必须配备一台4个奇数的秤(机器读数精度高达0.0001克,用于称量黄金重量),这其实不太合理。因为,对于75%的黄金首饰(18K金售价约240万越南盾),平均每两黄金的误差为1两,而使用一台3个奇数的秤(机器读数精度高达0.0001克)时,误差为1两。假设黄金的精确度为0.001克(约0.001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那么0.001克和0.0001克黄金的差价约为1000-2000越南盾。同时,配备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的秤比目前大多数商店使用的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的秤贵得多,因此我们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据标准计量质量司统计,目前全省有100多家黄金首饰及工艺品贸易加工企业,其商品主要进口自PNJ、SJC、DOJI等知名品牌。此外,还有民间交易和以“手提”方式从国外进口的黄金首饰及工艺品……该通知生效前,该司组织开展了培训和指导,并向企业和黄金贸易企业发放了关于22号通知内容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资料。2014年7月初,该司履行国家计量质量管理职责,成立了检查组,对全省78家黄金首饰及工艺品贸易加工企业执行22号通知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义安省标准、计量、质量厅厅长潘玉光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特别是我省的黄金珠宝和艺术品市场运行较为自由,各企业、经营单位都有自己的标准,彼此之间并不统一。检查时,大多数企业和店主仍感到困惑,没有做好遵守通知的准备;尚未公布适用的标准,在每件产品上刻上符号代码、黄金含量和重量,也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让消费者了解和选择。商业机构仍在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旧计量器具来测量黄金的购买、销售和交换量……为了继续支持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的机构和企业遵守计量和质量法的规定,今后,该厅将继续指导和支持该行业,使企业明确自身责任,认真执行通知。

第22/2013号通知规定,黄金和珠宝必须符合质量和计量标准,产品必须打上代码、黄金含量,不得使用有毒物质,方可在市场上流通。生产和经营不符合标准的黄金珠宝和艺术品的企业可能会被吊销经营资格证书,并处以质量违规产品总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反计量规定,则罚款最高可达20亿越南盾……然而,到目前为止,虽然当局已经介入检查,但尚未公布任何违反上述规定并受到处罚的黄金企业。因此,今后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和行业需要建立更好的协调机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同时需要提高与黄金珠宝和艺术品生产和贸易相关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方面的协调与配合;尤其要透明地告知违法行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合法商业组织、企业的合法权益。

文章和照片: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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