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死囚牢房里待了 46 年的男子被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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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中央司法机关代表举行仪式,宣布对陈文森先生(80岁,北宁省安风县大邱市居民)停止侦查的决定,陈文森先生已被关押46年,至今未获正式宣判无罪。

出席公布仪式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裴玉和、警察总局副局长陈仲良中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局局长阮氏燕、北宁省各党委、机关以及北宁省安风县曹镇数千名群众。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副局长武光雄少将宣布中止对被告人陈文森的侦查。该决定已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陈文森先生。

道歉会上,综合司法机构代表还表示,将根据国家赔偿责任法的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在近期对Them先生被冤枉一事依法进行赔偿……

陈文森先生在仪式上致辞,衷心感谢总统、相关部门、律师以及所有帮助他洗清罪名的人们。陈文森先生尤其希望阮克文先生的家人能够分担他43年来所遭受的不公,希望两个家庭能够治愈彼此的创伤,团结起来,化解这场不公给整个家族带来的后果……

Đại diện TAND tối cao đọc lời xin lỗi.
最高法院代表宣读了道歉信。
Ông Trần Văn Thêm phát biểu.
陈文森先生发表讲话。

塞姆先生在接受CAND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因为喜悦和激动,已经连续几晚无法入睡。他表示,之所以感到高兴,是因为在经历了长达46年的死刑之后,今天终于获得了正式的平反。

帮助北宁省警察局陈文森先生获得两项判决的律师武文利 (Vu Van Loi) 表示:“这是一个公正而有意义的结果,不仅对陈文森先生而言。”

回到本案,1970年7月23日晚,Them先生和他的表弟Nguyen Khac Van先生一起去卖烟草和收购黑李子。当他们到达永富省Tam Duong县Dong Tinh乡时,天色已晚,于是两人便到路边的一间小屋里睡觉。凌晨1点左右,Them先生在睡觉时感到头晕,因为有人用锤子砸了他的头。与此同时,劫匪也击中了Van先生的头部。

强盗被两兄弟打了一顿,跳进河里不见了踪影。村民们听到求救声,跑去看到Them先生手里还拿着沾满鲜血的木桩。两人被紧急送往医院,但Van先生在途中不治身亡。

Con cháu dìu ông Trần Văn Thêm đến hội trường.
子孙们护送陈文森先生来到大厅。

1973年,永富省(现永福省和富寿省)人民法院一审以谋杀和抢劫两项罪名判处Them先生死刑,尽管他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无罪,并声称自己也是事件的受害者。一年后,河内最高人民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死刑判决。后来,Them先生被永富省检察机关指控其因抢劫罪杀害了堂兄。

1975年底,德福监狱典狱长将Them先生从单独监禁中叫出来,带他前往犯罪现场。他到达现场后,得知另一名嫌疑人已被逮捕,并承认杀害并致Van先生受伤。

随后,Them先生被带到了河内公安部拘留所。两天后,一名警官向他解释,由于头部受伤,他获得了免于重体力劳动的证明,并被带到了嘉林汽车站,准备乘坐巴士回家与家人一起庆祝春节。

从此,再也没有人关心他了。从此,Them先生就以死刑犯的身份,踏上了孜孜不倦的讨回公道的征程。

他和家人四处上访,寻求赔偿。然而,Them先生上访的各个机构都回复说,他的上访毫无根据,因为……他们找不到他的案件记录。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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