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拟议将地区最低工资增幅设定为5.3%
经过三次会议,全国工资委员会在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上找到了企业主和工人之间的共识。
![]() |
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建议将2019年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2018年提高5.3%。 |
今天(8月13日)上午,国家工资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同意提高2019年各地区工人最低工资标准。
经过数小时的谈判,企业代表和工人代表达成共识,同意将2019年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5.3%。因此,第1大区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如下:20万越南盾;2区18万越南盾;3区和4区均为16万越南盾。
此项增幅将于近期提交政府决策。
此前,国家工资委员会在两次紧张的会议上均未能最终确定2019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
![]() |
2018年,提议和接受的地区最低工资涨幅为6.8%,2017年为7.3%。 |
在第一次会议上,雇主们提议不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促进企业发展。越南总工会(VGCL)提议提高8%。
在第二届会议上,越南工商会(VCCI)等雇主代表提议涨薪2%,合作社联盟提议涨薪4%,中小企业协会和皮革、鞋类和纺织协会代表支持涨薪,但没有给出具体数字。
但越南总工会仍然坚持提议的8%的工资率,并提供数字表明,经济形势出现许多积极迹象,但工人的生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没有达到最低生活标准。
此前,2018年提议并接受的地区最低工资涨幅为6.8%,2017年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