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最终提案拟将地区最低工资提高5.3%。
经过三次会议,全国工资委员会在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方面找到了企业主和工人之间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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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数小时的谈判,2019 年地区最低工资的拟议增幅为 5.3%,与 2018 年相比。 |
今天上午(8 月 13 日),全国工资委员会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商定 2019 年提高地区最低工资的提议。
经过数小时的谈判,企业和工人代表达成共识,同意2019年该地区最低工资较2018年提高5.3%。因此,1区地区最低工资的相应涨幅为第一区为 200,000 越南盾;第二区为 180,000 越南盾;第三区和第四区均为 160,000 越南盾。
这项增幅提案将提交政府,待其在近期做出决定。
此前,在两次紧张的会议上,全国工资委员会未能最终确定 2019 年的地区最低工资增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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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提议并获得通过的地区最低工资增长幅度为 6.8%,而 2017 年为 7.3%。 |
在第一次会议上,用人单位提议不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促进企业发展。越南劳动总联合会(VGCL)则提议提高8%。
在第二节课上,包括越南工商会(VCCI)在内的雇主代表提议加薪 2%,合作联盟提议加薪 4%,中小企业协会、皮革鞋类纺织服装协会的代表支持加薪,但没有给出具体数字。
然而,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仍然坚持8%的提议增长率,并提供数据显示,经济形势呈现出许多积极迹象,但工人的生活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无法达到最低生活标准。
此前,2018 年提议并被接受的地区最低工资增长幅度为 6.8%,2017 年为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