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持医保卡人士支付新冠肺炎检测费用指南
为持有健康保险卡的人员支付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当患者必须接受医学隔离措施、强制医学隔离或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时。
7 月 30 日,卫生部向越南社会保障局发出第 4051/BYT-KHTC 号官方批示,要求支付 Covid-19 检测费用。
据此,卫生部副部长阮长山在该文件中表示,为落实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能力建设和开展新冠肺炎检测的指示,卫生部要求越南社会保障局指示各省市社会保障局临时支付以下新冠肺炎检测费用:
为医保卡持有人支付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患者必须接受医学隔离、强制医学隔离、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医疗机构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以及根据卫生部关于诊断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指示,医疗机构被指定进行检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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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必须进行医学隔离或强制医学隔离的患者、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检查治疗的患者、以及医疗机构指定进行检测的患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获得新冠肺炎检测费用的报销。 |
具体而言,使用实时PCR检测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的服务编号1735的费用为734,000越南盾/检测样本(使用实时PCR方法进行检测)。使用快速检测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的服务编号1736的费用为238,000越南盾/检测样本(快速检测)。
针对这一问题,越南社会保障局也于7月30日向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国防部社会保障机构、人民公安部社会保障机构发出第2418/BHXH-CSYT号批示,要求配合地方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第4051号批示的指导意见及时评估和支付检查费用。
同时,要求各省社会保险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部2020年4月17日第2146/BYT-BH号批示和2020年4月24日第2276/BYT-BH号批示关于支付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医疗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的指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