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管理机构都会考虑发放两批记者证。
根据新规定,信息通信部每年审批发放两次记者证,日期分别为1月1日和6月21日,记者证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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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仅供参考。(来源:Vietnam+) |
这是2月15日起生效的第49/2016/TT-BTTTT号通函中值得关注的内容之一。
本通函取代文化信息部2007年第07/2007/TT-BVHTT号通函,该通函指导记者证的发放、换发和吊销。此前,第07号通函规定,文化信息管理机构每年6月21日越南革命新闻日之际,将考虑增发记者证。
新规还明确规定,记者证申请必须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并由发证机关负责人签字盖章。首次办理记者证,需提供大学或学院毕业证书复印件;录用决定书复印件或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核发记者证的机关应当于每年11月1日前、4月21日前,以及证件上注明的记者证有效期届满前120天,向新闻司(印刷报纸、电子报纸、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各级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专业教师)、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司(广播电视)提出记者证申请。
此外,已获准换证的人员调动工作单位,但仍符合换证条件的,须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向管理机构报送换证时间与换发新证时间相同)。管理机构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予以换证。已获准换证的人员,有责任将调动工作单位前签发的记者证交还管理机构。
已签发的记者证如遗失或损坏,须向信息通信部提出申请。补发申请须经工作机构确认,并出具遗失证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遗失证明;如记者证已损坏,须将旧证一并寄回。信息通信部应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30日内,考虑补发记者证。
被吊销记者证的,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被吊销记者证人的新闻机构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负责收缴被吊销记者证人的记者证,上交管理机关……/。
据越南新闻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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