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用途林缓冲区内的每个村每年可获得4000万越南盾的支持。
(Baonghean)这是政府总理于2012年6月1日颁布的第24/2012/QĐ-TTg号决定的基本内容之一,该决定涵盖了发展特种用途林的一系列投资政策。此外,该政策还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和突出激励措施:
- 出台特种用途林发展投资政策的目标:国家重申特种用途林是国家财产,森林保护是国家和全社会的责任。国家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必要设施,保障森林管护机构的运行成本,保护生物多样性,培训人力资源,改善特种用途林区人民的生活;国家鼓励依法在特种用途林区发展森林环境服务和生态旅游,以弥补成本,增加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收入,并逐步弥补国家预算投资……
- 发展投资政策:国家预算对特种用途林发展进行投资,规划和制定特种用途林发展投资项目;颁布发展投资类别和标准;确保特种用途林事业经费和管护经费……
此外,国家通过对缓冲区社区进行投资以共同管理特种用途林,支持特种用途林缓冲区社区的发展,支持金额为每个村每年4000万越南盾。该基金用于规定用途,并根据事业基金管理条例,指定特种用途林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基金;支持缓冲区年度投资的具体项目必须由村规划和提出;森林管理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公社人民委员会与每个村庄讨论并相互批准……
——国家鼓励各经济成分在严格遵守森林保护规定的情况下,投资发展特种用途林生态旅游(经营);试点创新生态旅游经营部门,会计核算由特种用途林管理委员会承担,成立股份公司;租赁特种用途林环境,发展生态旅游;对特种用途林投资发展给予奖励。
特种用途林生态旅游活动所收集的资金按照以下机制使用:上述收入的25%用于补充用于职业费用和森林管理的预算资本;剩余的75%收入则用于支持特种用途林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支持缓冲区的社区发展活动等。
方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