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年级学生将失物归还给失主。
(Baonghean.vn)- 在“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典型”奖状颁发仪式上......
(Baonghean.vn)-8月初,在南丹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奖状的仪式上,一位小学生捡拾失物归还失主,为他做了一件高尚的事,令在场所有人感动和敬佩。她就是越南义安省南丹县春化乡黎洪山小学三年级B班的学生阮廷光。
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2012年农历新年期间,Quang放学了。那天,Quang在附近散步时,看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女人掉了东西。他捡起东西,发现是一个包,里面装着很多钱。路上空无一人,丢钱包的老妇人已经骑车走了。Quang抱着包,气喘吁吁地追着她,却怎么也追不上。
我是阮廷光。
区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
关于我的美貌
手里拿着钱,Quang也“意识到”如果他问起,别人可能会“认错”。于是,Quang在小区里四处寻找掉钱的人。找了很久,他终于来到小区尽头的房子,看到了一辆和他路过的那辆一模一样的自行车。Quang跑了进去,见到了钱的主人——阮氏莲女士。Quang把钱递给她,然后一口气说了出来,让屋里所有人都惊呆了:“夫人,这是您掉的钱。”
Lien太太惊呆了,没想到病房刚给她寄来的1000万越南盾还债的钱竟然掉在地上,完好无损地回来了。她哽咽着向男孩道谢,而Quang却觉得理所当然。他害羞地笑了笑,接受了她的道谢,说了再见,然后跑到街上继续玩耍。直到傍晚,Lien太太来到Quang家,与他的父母交谈并表示感谢,全家人才意识到他做了一件好事。Quang的父母为儿子的行为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他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人,母亲是一名农民和市场管理员,生活虽然仍然很艰难,但Quang的父母一直教育他要诚实。他分享道:“在学校,老师们也教我如何找地方归还丢失的东西。在家里,父母总是提醒我要诚实,不要拿走任何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很高兴连老师没有‘丢掉春节’。”
春化公社五村一个孩子捡到失物并归还的故事,渐渐在村里传开了。陈光就读的小学授予他“胡伯伯的好孩子”称号。陈光也是县里表彰奖励仪式上年纪最小的人。去县里领取奖状的那天,陈光由母亲接走。他孤零零地站在叔叔、阿姨和朋友们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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