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修正案)》的一些基本新内容

January 13, 2015 09:08

(奉先)——《民法典》(修正案)草案共712条,分为6编26章。《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个人和法人的行为准则;以及在民事、婚姻家庭、商业、贸易、劳动以及其他基于平等、意志自由、财产独立和自我负责原则形成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商业、贸易、劳动关系、其他关系中,个人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

(奉先)——《民法典》(修正案)草案共712条,分为6编26章。《民法典》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个人和法人的行为准则;以及在民事、婚姻家庭、商业、贸易、劳动以及其他基于平等、意志自由、财产独立和自我负责原则形成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商业、贸易、劳动关系、其他关系中,个人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

首先,关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第1条),民法典规定了基本原则

民法的性质、个人和法人的法律地位、行为规范;个人和法人在民事、婚姻家庭、商业、贸易、劳动关系以及其他在平等、意志自由、财产独立、自行承担责任基础上形成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商业、劳动关系、其他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

第二,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第2至9条),为确保民法的认识、发展和适用的统一,有助于形成规范个人和法人行为的法律规范,民法典草案规定了民法8项基本原则,包括:(1)承认、尊重、保护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原则;(2)平等原则;(3)自由、自愿和合意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尊重道德和优良传统的原则;(6)尊重国家、民族的利益、权利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原则;(7)民事责任原则;(8)和解原则。

第三,关于民事权利的确立、实施和保障(第13至20条),为落实2013年宪法关于确认、尊重、保护和保障民事权利实施的规定,本法典草案补充了关于民事权利的确立、实施和保障的一般原则。据此,个人和法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事权利,但不得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不得超越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实施范围;个人和法人不得滥用民事权利给他人造成损害;不得违反本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人身和财产义务;不得限制竞争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第四,关于财产(第122至132条),为确保全面、透明、公开,调动和促进社会一切物质资源的利用,草案增设了财产条款,规定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财产可以是物、钱、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客体的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不动产应当依照本法典和财产登记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财产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财产权是指能够以金钱估价并可以成为民事关系标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客体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其中,知识产权客体的财产权由本法典和知识产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由本法典和土地法规定。

五、关于民事交易(第133-148条),草案对民事交易规定作出多项修改补充,旨在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法律安全、交易稳定、自愿方和善意方的权益。具体而言:民事交易不符合形式规定,但不以逃避他人义务为目的,且交易主体已经转移物、金钱或者劳动的,交易仍然有效;在此情况下,经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申请,由主管机关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关于无效民事交易法律后果的处理规定也作出修改,以确保公平,更好地维护交易主体的权益;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受到更为彻底的保护,因为如果交易标的为已登记所有权的财产,且该财产已在主管国家机关登记,然后通过另一交易转移给第三人,且该人基于该登记设立并执行交易,则该交易不无效,除非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的财产是违反所有人意愿非法侵占的;通过拍卖或根据主管机关的判决或决定而转移的财产也受到保护...

第六,关于所有制形式(第208至268条),为将党的决议和2013年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制度化,并根据所有制形式应根据所有者权力行使方式的差异确定的原则,草案规定:民法典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全民所有、私有所有和共有所有。全民所有是指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领空资源、其他自然资源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的资产。私有所有是指由一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共同拥有的资产。共有是指由多个主体共同拥有一项资产。

第七,合同的一般规定(第409至452条)。草案规定了合同的一般规定,对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条款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足以适用于其他相关法律缺乏合同规定的情形。此外,草案还新增了一些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一般交易条件、情况变更时的合同调整、合同附件、合同解除及解除后果等规定。

八、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六百八十九条至第七百一十条),第五编草案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新增了以下内容:关于适用范围,本编与其他法律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定不同时,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但该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民法典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确定和适用原则相抵触;关于法律确定和适用原则,除本编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规定由当事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原则。

如果当事人没有根据本法典的规定或者越南其他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确定适用法律的条款,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此外,修改补充法典草案丰富了确定适用法律的制度,明确了适用各项制度的优先次序,特别是在合同、继承、非合同损害赔偿和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制度适用法律制度方面,朝着有选择地采用国际上普遍承认的共同法律标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郑海律师

(Trong Hai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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