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乂安省党组织和党员素质考核、评估和分类工作中的一些新亮点
(Baonghean.vn)- 义安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 2022 年 10 月 24 日第 131-KH/TU 号计划,关于对 2022 年各级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的领导和管理质量进行审查、评估和分类。提前颁布 2022 年计划是为了帮助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织、集体和管理层积极主动地实施该计划。
2022年审查计划基本继承了省委常委会2021年10月27日第61-KH/TU号计划。但与2022年政治任务执行情况相比,删除了一些不再适用的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添加内容集体和个人的审查其中集体方面增加3项内容,包括:(1)落实审查、补充2020-2025年、2021-2026年时期党委、领导班子和管理岗位规划的结果;制定2025-2030年、2026-2031年时期规划的结果;审查、补充和制定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领导岗位规划的结果。(2)指导2022-2025年时期基层党委党支部代表大会和各级共青团、退伍军人协会代表大会的结果。(3)负责督促、指导落实2020-2025年时期党代会决议行动计划的项目、方案和计划。
![]() |
乂安省委常委会召开网络会议,总结2021年党建工作和巡视监督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图:Thanh Duy |
对于个人,增加4项内容,包括:(1)个人负责落实2020-2025年、2021-2026年任期党委、领导班子、管理岗位规划的审查和补充;制定2025-2030年、2026-2031年任期规划;审查、补充和制定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领导岗位规划。(2)个人负责根据2021年9月15日第08-QD/TU号关于评估所属地方、单位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规定,参与、监督、检查和督导党支部活动的开展。(3)个人负责指导2022-2025年任期基层党委党支部代表大会和各级青年联合会、退伍军人协会代表大会。 (4)亲自督促、指导落实2020-2025年任期党代会决议行动计划的项目、方案和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越共中央办公厅2022年8月29日第4628-CV/VPTW号批示和中央组织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第4264-CV/BTCTW号批示精神,提高对党组织、党员、集体和个人领导干部素质的年度审查、评估和分级工作质量,本方案还强调并补充了5点注意事项:
1、党委、党组织首先要有带头人,本着负责的精神,指导、主持审查工作。自我批评和批评每年对党组织、党员、集体、个人领导干部在工作岗位、活动和分管职责等方面进行质量评估。评估过程必须务实、民主,确保党委和党组织的战斗精神,明确集体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结合个人职责,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在以往评估中指出的不足和缺陷尚未彻底克服或再次出现时,明确个人责任。通过评估,我们能够及早发现、预防和打击腐败、“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消极怠工等现象。
![]() |
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同志出席省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自我批评与批评总结大会。摄影:金勇 |
2. 质量评审和分类后,应立即制定计划,明确解决方案,克服集体和个人的局限性、弱点和不足。指派监测人员,组织检查、监督,并督促落实克服和纠正缺点和局限性的工作。
3.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对2021年度集体、个人素质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对未落实中央政治局第132-QD/TW号规定和中央组织部第21-HD/BTCTW号指示的,要进行自我纠正,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纠正工作。
4.上级党委要对下级集体和个人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考核、评比、评优工作进行督导。对检查、评比不符合要求的集体和个人,责令重新审查;对“任务完成情况优秀”评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要重新评比;对任务完成情况优秀率超过规定20%的,由省委常委会追究集体和个人领导的责任。
5、集体、个人素质的审查、评定和分级,在机关、机构或单位年终总结前进行。
在组织实施方面,增加内容:责成省委组织委员会配合省委巡视委员会定期监测、掌握情况,指导、督促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和集体、个人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定和评优评先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对各党委、各组织对不按规定执行2021年度考核评定和评优评先工作结果的自查自纠和纠正工作。
![]() |
党员们在金山镇(桂峰县)隆孔村党支部会议上发表意见。图片来源:GH |
该计划印发13张表格,其中10张基本表格与2021年保持不变,增加3张表格,包括:表格11(汇总省委常委会分类干部的信息渠道);表格12和13(2021年通过年终总结克服集体和个人领导、管理人员的缺点、局限性和不足的成果)。
对于审核评估分类的时间,省委常委会也指示,进度要比2021年提前,具体为:基层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上级基层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